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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鄭州9月24日電(記者李志全)千年古剎少林寺要打官司了,它起訴當地政府管理部門拖欠近5000萬元人民幣的門票款。有人質疑,出家人要錢幹什麼;也有人認爲,欠債還錢,天經地義。
少林寺外聯辦負責人王育民24日向中新社記者證實了此事。按照他的說法,狀告並非憑空捏造。起因在於被告方“欠錢、拖欠”,而少林寺方面有協議。
被告方是少林寺所在地的登封市嵩山風景名勝區管理委員會。根據《南方都市報》消息,2013年11月,嵩山少林寺向鄭州市中級法院提起訴訟,狀告該管委會違約,要其支付2011年1月到2013年10月間4970萬餘元的門票分成款,以及延遲支付違約金232萬餘元。
由於開庭日期尚未確定。也意味着,雙方仍有協商餘地。
佛門清淨地捲入世俗官司,少林寺並非個例。近年來,陝西、重慶、江西等地的寺廟,都被曝出與地方政府以及政府授權的開發公司發生矛盾。
就少林寺而言,它與當地政府因門票問題嫌隙已久。2005年5月,在登封市政府牽頭的協調會上,官方與少林寺約定,在實行新門票價格100元后,少林寺一張票可以分得30元。
這一時期,雖說口水不斷,但雙方仍未真正對峙。
直到2009年12月,港中旅入駐嵩山少林景區,和有着官方背景的登封嵩山少林文化旅遊集團有限公司,共同成立港中旅(登封)嵩山少林文化旅遊有限公司。這使得少林寺這塊金字招牌下又多了一個分享者。
登封市政府面對媒體承諾,確保少林寺利益不受損;港中旅表示,原有各方面利益關係不變。“毫不知情”的釋永信,在鬧得沸沸揚揚的少林上市風波中,遭輿論口誅筆伐。
一座寺廟、一家央企、一個地方政府之間,由此結下了“剪不斷理還亂”的關係。
少林寺要打官司,民衆貶褒不一。有人斥責少林寺的商業化,稱“都是金錢惹的禍”;也有人批評地方政府,“即使出家人不需要這麼多錢,那也要還給遊客,你拿着就合法嗎?”
值得關注的是,不少網絡媒體轉載時都把“出家人要錢幹什麼”放到了標題上。
河南大學社會學所研究員田豐韶認爲,如果少林寺和地方政府之間簽署有某種協議,那少林寺就是在維權。他表示,協議即意味着地方政府在用市場規則辦事,少林寺是當地旅遊經濟中最關鍵的鏈條,“由此捲入市場化浪潮,不可避免”。
田豐韶向中新社記者說,與其追問5000萬元門票款該不該拿,不如探討錢怎麼花,如果從事慈善或者少林文化保護,並不違背宗教本意。
縱觀引起紛爭的寺廟或宗教場所,多是被列入文保單位,或申遺有了名氣和人氣後發生問題。港中旅曾在入駐少林寺時畫了一塊大蛋糕:注資1億元,3年內融資8億至10億元。如今,大蛋糕虛無縹緲,少林景區還一度陷摘牌危機。
據瞭解,門票分成款都是由港中旅方面收取後,轉交嵩管委再支付少林寺的。少林寺維權之路註定艱難。(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