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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都訊前天,中國足協在官網上發佈了《關於劉健與青島中能俱樂部工作合同糾紛的情況通告》,仲裁庭根據諸多證據以及劉健簽名字跡的疑點,最終裁定劉健爲自由身。
鬧劇持續八個月
今年1月份,恆大公佈劉健轉會成功。但是隨後青島中能俱樂部表態轉會並不合法,劉健和他們依然有合同在身。
足協2月份受理此案,4月8日,足協在沒有公佈任何證據的情況下,將仲裁會變成了自由轉會調解。然後4月10日深夜足協公佈結果,宣佈劉健爲自由身。中能俱樂部要求足協給說法,8月14日,中能俱樂部被罰7分和40萬元罰款。中能方面在8月
15日特地趕到北京召開新聞發佈會,表示絕對不接受處罰結果。
自由身毋庸置疑
足協在前日的通告中稱,仲裁庭依據《司法鑑定意見書》的鑑定結論以及雙方的主張和抗辯,公佈劉健合同筆跡鑑定結果,最終判定第一頁與後四頁不是同一人書寫。青島中能簽字代表譚旭在合同上的字跡也不是一次性書寫而成。中國足協表示,希望當事人能尊重事實,客觀理性地反映問題,不要發表不負責任的言論或採取不理智的行爲,對無中生有、混淆是非、惡意中傷的言行保留進一步調查和處理的權利。
昨日下午,青島中能迴應說會就一些異議繼續與中國足協溝通。然而劉健獲得自由身的結果已經無法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