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報訊(記者李斌)中國足協昨日發佈了《關於劉健與青島中能俱樂部工作合同糾紛的情況通告》,說明了仲裁案件受理審理工作、紀律調查和處罰工作等事項,同時公佈了該案的《司法鑑定意見書》、《中國足球協會仲裁委員會裁決書》。
足協在對劉健案進行審理後,認定劉健爲自由身,對青島中能俱樂部罰款40萬元並扣除中甲聯賽積分7分,青島中能俱樂部抨擊中國足協在處理案件過程中存在不公。足協在這份通告中講述了整個案件的受理和審理過程,包括事件的核心進程,意在表明案件審理過程並無問題,在通告最後中國足協提到:“希望當事人尊重事實,客觀理性地反映情況,提供事實依據,避免主觀化和情緒化,更不要發表不負責任的言論和採取不理智的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