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蘭跨國天價訴訟的被告律師莫虎日前致函桑蘭的律師徐曉冰,要求他們在21天之內全面撤訴,否則將再次要求法官對他們的濫訴行爲給予懲罰。莫虎曾經在2011年7月第一次請求法官依據Rule 11對桑蘭和她當時的律師海明進行懲罰,但沒有被法官接受。莫虎說,現在官司進入到(證據)發現階段,法官將會依據證據來進行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