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于濤在昨天的新聞發佈會上出示相關文書。
本週四足協在官網上公佈“對青島中能違規違紀的處罰決定”後,中能俱樂部昨天在北京專門召開發佈會迅速做出迴應,表明了“堅決不接受足協處罰”的態度。同時,中能方面指出,“中能與劉健糾紛案”涉及中國足協主要領導和個別部門違規、違紀甚至違法問題,中能會就此訴諸紀檢部門。京華時報記者張曉敏
要求足協做公開解釋說明
對於中國足協公佈的“扣除中能中甲積分7分、罰款40萬”的處罰決定,中能俱樂部副董事長於濤昨天在發佈會上表態,中能對處罰決定表示尊重,但堅決不接受,強烈要求中國足協就事實依據、裁決依據、處罰依據以及中能俱樂部多次反映的若干違規違紀問題公開做出解釋說明。
于濤指出,本案中,中國足協所表現出的政事不分、政社不分、管辦不分的體制弊端,被中國足協個別官員利用,一方面標榜仲裁和紀律委員會獨立辦案,另一方面操控仲裁和紀律兩個專業委員會,肆無忌憚地參與和干擾獨立、公平、公正辦案,並多次在不同場合發表傾向性和不負責任言論、未審先判,甚至利用職權和話語權達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對於中國足協的種種不作爲和亂作爲,中能提出了強烈抗議,表示正是因爲中國足協相關部門的違規違紀才導致這起並不複雜的案件久拖不決,並作出了錯誤的判罰結果。對於足協違規違紀的相關領導和部門,中能將堅決訴諸紀檢部門,嚴懲造假者和違規、違紀、違法人員與機構。
曝仲裁結果系足協某領導授意
在昨天的發佈會上,中能方面表示仲裁結果是中國足協某位領導的意思,足協規劃法規部負責人曾指名道姓指責自己的領導。
中能方面在發佈會上回顧了劉健合同案的始末,其中有幾處對足協方面的做法極爲不滿。對此,中能方面稱:“3月7日,中國足協一位副主席提出希望不鑑定,無論什麼結果,都對中超聯賽不利,我們同意了中國足協的要求,允許劉健轉會。但到了4月8日召開仲裁會,劉健變成了自由轉會調解。4月9日,劉健及律師突然回函稱只接受自由轉會,後提出了2000萬元將劉健與俱樂部另一絕對主力鄒正、年輕新秀王秀富捆綁轉會的無理要求,談判陷入僵局。4月10日,某俱樂部主帥在戰前發佈會稱劉健已是俱樂部一員,可以隨時上場比賽。據瞭解中國足協按照領導要求在4月10日連夜趕製了仲裁結果報告。11日下午,于濤接到仲裁委員會電話,告知仲裁已作出,于濤深感意外並當場嚴厲質問,該仲裁員支吾再三:領導的意思,不要爲難我。”
中能方面還指出,2014年8月1日,青島市足協主席周鵬舉、中能俱樂部副董事長於濤再次赴中國足協,要求中國足協充分尊重中能訴求、儘快就劉健一案作出處理。當時規劃法規部負責人稱:“如按照3月7日該副主席召集的會議意見去做,後果是可怕的,他這是犯罪,他是要進監獄的!”足協中層指名道姓指責自己的領導,可見該領導的做法是多麼荒唐和無據。
中能表態不會知難而退
儘管不接受足協的處罰決定,但是“劉健合同案”給中能帶來的損失是巨大的。當問及中能是否會因此心灰意懶、不再投入足球時,于濤連連搖頭,“我們已經堅持了10年,不會因這點兒小挫折而退卻,我們會在足球的道路上繼續走下去的”。
足協公佈對中能的處罰決定後,非但沒有平息爭論,反而引發了外界對足協的質疑。不過可以肯定的是,中能損失巨大,品牌、聲譽及其他產業方面的無形損失也不小。對此,于濤表示了認可,同時他強調:“在中國足協既當執法者又是當事人的體制下,我們的合法權益不一定能夠得到伸張,但通過我們的這種維權能夠推動中國足球發展,我們甘當鋪路石。”
在北京召開發佈會質疑中國足協的不作爲,中能是否要魚死網破,從而與足球說再見?對此,于濤強調:“不會的。雖然目前遭遇一點兒小挫折,但我們絕不會動搖投身足球的信心,絕不會放棄十年來在足球事業上的執着堅持和巨大投入。我們現在的一隊隊員幾乎都是自己培養出來的,我們還有7支梯隊。從搞足球的第一天起,我們就把目光盯向了遠方。因爲我們來自足球城,我們對足球有濃厚的感情。”
足協內部人士亦稱處罰難服衆
由於中能在北京召開發佈會一事昨天上午在網上已經傳開,中國足協內部人士通過網絡也都得知了這一消息。當昨天傍晚發佈會結束後,記者就採訪了幾位足協內部人士。讓記者略感吃驚的是,這幾位人士對中能的做法並沒有感到驚訝,而是認爲足協這次作出的處罰決定的確缺乏依據,很難讓外界、包括中能信服。“中能與劉健合同糾紛案拖了這麼長時間,最後足協拿出這樣的處罰決定,的確缺乏透明度。”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足協人士說,“雙方有異議,足協搞聽證會,走仲裁程序……這看上去很公開透明,但最終卻難以服衆。”
另一位足協人士表示,此案的最大疑點就是誰改了合同?對此足協曾找有關鑑定部門鑑定過,但最終也沒有公開是誰改的,只籠統地說中能弄虛作假,這有點牽強。“足協要想不授人以柄,以後這樣的案件都擺到明面上,開庭審理,最終大家自然會得出答案,用不着這樣扯皮。”該人士最後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