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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鋸7個月之久的劉健轉會案,足協終於公佈處罰決定,中能被扣7分、罰款40萬元
中超·焦點
昨天中午,中國足協正式宣佈對劉健轉會案的處罰決定:認定青島中能在轉會中存在弄虛作假的行爲,做出扣除青島中能聯賽積分7分、罰款40萬元的處罰決定。從1月2日恆大宣佈簽約劉健當天便遭中能不承認開始,到足協4月份仲裁劉健自由身,恆大正式簽約劉健,再到足協公佈處罰,歷時7個多月的拉鋸戰以中能作假被處罰告終。
處罰不影響中能升降級
中國足協在罰單中稱,根據有關當事人的投訴和在中國足協仲裁委員會在[2014]足仲裁字第017號案中發現的線索,中國足協紀律委員會經多方調查取證,按程序進行了有關各方多人蔘加的聽證會。依照查明的證據和事實,認定青島中能足球俱樂部在與球員劉健有關工作合同糾紛案件中存在弄虛作假的行爲,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依據《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第66條、第45條之規定,作出如下處罰:
一、扣除青島中能足球俱樂部2014年中國足球協會甲級聯賽積分7分;二、罰款人民幣40萬元。
在目前的中甲積分榜上,青島中能以8勝6平4負積30分的成績排名第6,與榜首的重慶力帆和第二名的石家莊永昌均相差8分。被扣7分後,中能積23分排名第10,幾乎失去了衝超的希望,不過依然領先降級區12分,降級幾乎無憂。因此,這個積分對青島中能的升降級幾乎沒有影響。
足協:處罰公平公正
中國足協介紹了此樁轉會案件的調查取證過程。2014年1月,仲裁委收到劉健的仲裁申請,按仲裁相關工作程序予以受理,2月和4月兩次開庭調查並對相關證據進行覈實,結合司法鑑定意見書的意見,經仲裁庭合議後,4月11日,仲裁委做出仲裁裁決。紀律委員會則根據當事人投訴和從仲裁委員會了解到的相關情況,啓動紀律調查和處理程序。5月底,紀律委發出通知要求中能和劉健雙方提交工作合同簽署過程的詳細說明和相關證據材料,7月初召開了聽證會,最後紀律委員會再次對重要證據原件進行覈實和查驗,形成最終處罰決定。此外,中國足協成立了專門的紀律調查工作組,由紀律委員會委員、中國足協執委代表及職能部門代表共同組成,紀律調查工作組全程參與和見證了有關工作。
兩個委員會在各自獨立的審理和調查過程中,嚴格按照程序並尊重有關各方當事人權益,如給予當事人合理的文件送達與材料準備時間,允許當事人多名代表到會說明情況和發表不同的陳述意見。堅持以事實爲依據、以法律爲準繩的原則,公平公正地作出了處理。
中國足協表示,處罰事由是中能俱樂部在與球員劉健工作合同糾紛案件仲裁過程中存在弄虛作假行爲,紀律委員會根據司法鑑定機構出具的鑑定意見書以及對當事人和相關證據、文件的調查、覈實,認爲中能俱樂部在仲裁案件中弄虛作假,提供虛假文件,擾亂了中國足協的球員註冊轉會秩序、仲裁工作秩序,產生了不良的社會影響。羊城晚報記者林本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