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特約撰稿劉雲
昨天消息,亞足聯官網近日公佈了19例處罰決定,廣州恆大因在5月6日與大阪櫻花的亞冠聯賽客場比賽時存在兩項違規行爲,被處罰金4000美元。這是繼2013年之後時隔20個月廣州恆大再次收到亞足聯開出的罰單。如果廣州恆大在今後的比賽再出現類似問題,亞足聯將從重處罰。
8月7日,亞足聯紀律委員會在馬來西亞首都吉隆坡召開會議,共形成對包括廣州恆大在內19例處罰。根據亞足聯官網公佈的相關信息,在今年5月6日廣州恆大客場對陣大阪櫻花的亞冠聯賽1/8決賽首回合比賽時,廣州恆大違反了亞足聯關於器材管理以及2014亞洲俱樂部賽事市場管理的相關規定。廣州恆大每項違規均被處以2000美元的罰款,累計罰款爲4000美元。根據亞足聯相關規定,廣州恆大要在處罰生效後30日之內繳納罰款。另外,亞足聯還強調如果廣州恆大在今後的比賽中再次出現類似的違規問題,會從重予以處罰。
雖然本次罰金數額不大,但這已經不是廣州恆大第一次收到亞足聯開出的罰單。2013年1月,廣州恆大曾因沒有按時上交比賽錄像,違反了亞冠聯賽管理規定第17條,被亞足聯罰款5000美元。2012年7月,當時效力於廣州恆大的阿根廷外援孔卡不顧勸阻,抱着自己的兒子進入亞冠比賽場地,被亞足聯罰款1000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