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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校園足球,難點在於人財物的補強和相關細則的完善。目前來看,這是一項系統工程,難能畢其功於一役
“用3年時間把校園足球定點學校由目前的5000餘所擴展到2萬所”“今年起逐步建立健全小學、初中、高中和大學四級足球聯賽機制,通過招生考試政策疏通足球人才成長通道,源源不斷培養優秀足球后備人才”。近日,教育部將以足球作爲校園體育改革突破點的消息引起廣泛關注。
關於發展校園足球的鼓與呼歷時多年,其難點在於人財物的補強和相關細則的完善。
2009年,國家體育總局和教育部曾聯合下發《關於開展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活動的通知》,就有建立完善四級聯賽的計劃。時至今日,相關提法多了對日程的限定,也少了體育部門的參與其中。從組織球隊到組織競賽及專業訓練一肩挑辦聯賽的教育部門是否行有餘力?3年內實現定點校數量翻兩番是否操之過急?
教師結構性缺編,尤其是體育師資力量不足,意味着龐大聯賽體系對專業教練、裁判的需求無法滿足;區域經濟發展不均衡,很可能招致比賽場地、訓練設備等硬件條件成爲四級聯賽的掣肘;大打小、借“外援”、學籍與人分離乃至足球特招生可能存在的腐敗等現象,需要嚴格管理予以杜絕;越發多元的評價體系、愈加頻繁的體校普校交流,其對於足球小將的獎勵仍只存在於教育系統內部,就業渠道尤其是職業俱樂部的“龍門”需要拓展有待相關部門佈局謀篇。
凡此種種,阻礙着計劃中的數據由紙面躍入現實。固然有不少學校憑藉業界人士的支持或主管領導的熱心取得成果,但放諸全局,自發自覺顯然非長久之計。而僅憑後備人才或方便升學的期許,良苦用心也難免被功利色彩浸染。目前來看,發展校園足球是一項系統工程,難能畢其功於一役。
更進一步看,發展校園足球,還應立足運動之於成長的意義。“完全人格,首在體育”,在培養孩子的球技之外,校園足球更應關注鍛鍊體格以促進健康和以體育精神健全人格,這將更考驗主管部門的行動力乃至社會呵護校園足球良好氛圍的決心。
《人民日報》( 2014年08月06日0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