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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報訊記者周方平報道:前浙江稠州女籃主帥李昕狀告原俱樂部擅自毀約一案昨天在杭州市西湖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開庭。當事人李昕和俱樂部負責人都沒有出席仲裁,而是由各自律師在庭上代言。庭上,稠州銀行女籃隊員當場指責李昕在訓練中有打人罵人的現象,如果她繼續執教,將沒有球員會爲其效力。而李昕方逐一反駁了俱樂部方面的指責。庭審並沒有宣佈結果。
庭審上,雙方律師首先各自進行了陳述。針對李昕的申訴,浙江俱樂部方面表示最初對李昕進行轉崗而非解聘,後因其違反勞動紀律而解聘。舉證階段,李昕代理方詳細解釋全保障性合同的概念,認爲浙江隊在解聘行爲上是嚴重違約。浙江隊方面在舉證時表示,李昕在執教過程中曾造成球員罷訓。此後,雙方開始討論罷訓事件的責任和影響。在李昕代理人的補充舉證後,李昕方面認爲對罷訓事件無責任,俱樂部方面認爲罷訓事件對球隊成績產生影響。
在李昕執教浙江女籃過程中,發生了包括主力卞蘭、陳曉麗等7名球員因爲不滿李昕的執教而罷訓的負面事件。不過,當時浙江女籃在處理該事件時站在了李昕的一邊。俱樂部當時給予罷練的七名球員不同程度的處罰,尤其是對於主力卞蘭、陳曉麗等,不僅讓她們做出深刻檢查,並內部罰款,還將她們暫時下放到青年女籃。李昕方面認爲罷訓事件後俱樂部已經發布公告表示李昕無過錯,不過俱樂部方面卻表示當初罷訓後公告有不實的方面,因爲俱樂部當時爲保證聯賽才發此公告,所以內容存在不實。
在討論中,浙江隊進一步舉證李昕在訓練中有打罵隊員的情況。俱樂部請球員裴悅出席作證,證明李昕在訓練中因其表現不佳,對她和其他球員打耳光,執教過於嚴格。據該球員透露,在那次訓練中有五名青年隊調上來的陪練都遭到了李昕的打罵。而李昕方面則辯解稱該球員爲陪練,並沒有參加聯賽,並且李昕對工作認真負責。浙江稠州女籃一隊球員張王來也出庭作證,證明李昕在聯賽期間有一次打人的情況,並且在平時的訓練中有大力拍頭和踢屁股的現象。張王來敘述,有一次球隊在打完八一回酒店的大巴上,她因爲低頭看手機被李昕打了後腦勺。
庭審在進行了大約四個小時之後宣告結束。在李昕和浙江俱樂部的委託人舉證和總結完畢後,雙方都表示願意接受調解。當庭並沒有直接宣佈仲裁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