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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接受調解但無仲裁結果,
李昕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對“打耳光”行爲解釋道:
北京時間昨天上午9點半,杭州市西湖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就李昕對浙江稠州銀行提前解約提起的申訴進行開庭審理。李昕本人與浙江稠州銀行俱樂部領導均未出席,由律師代理出席。在李昕和浙江俱樂部的委託人舉證和總結完畢後,雙方都表示願望接受調解,但是當庭並沒有直接宣佈仲裁的結果。針對雙方在庭審上的爭議焦點,李昕昨日接受了瀋陽晚報、瀋陽網記者的採訪,並一一做出解答。
不想再解釋球員罷訓
庭審上,浙江隊在舉證方面表示,李昕在執教過程中曾造成球員罷訓,並且認爲罷訓事件對球隊成績產生影響。對此,李昕在接受瀋陽晚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在罷訓事件發生的當時,俱樂部有一個官方的公告,已經說明了事實。所以現在我不想再做任何解釋,浙江俱樂部單方面撕毀合同就是違約了,這與罷訓不能混爲一談,浙江俱樂部不能以這樣的說法來弱化違約的行爲。”
在李昕執教浙江女籃過程中,的確發生了包括主力卞蘭、陳曉麗等7名球員因爲不滿李昕的執教而罷訓的負面事件。不過當時浙江女籃在處理該事件時站在了李昕的一邊。俱樂部當時給予罷練的七名球員不同程度的處罰,尤其是對於主力卞蘭、陳曉麗等,不僅讓她們做出深刻檢查,並內部罰款,還將她們暫時下放到青年女籃。
要求嚴格不等於打罵
另一方面,浙江隊舉證李昕在訓練中有打罵隊員的情況,還請來球員裴悅和張王來出庭作證。裴悅稱,因其表現不佳,李昕曾對她和其他球員打耳光,執教過於嚴格。而且張王來證明李昕在聯賽期間有一次打人的情況,並且在平時的訓練中有大力拍頭和踢屁股的現象。對於球員指證的李昕打罵隊員的情況,李昕方的律師辯解稱,“毆打”是有嚴格定義的,張王來仍爲稠州銀行女籃球員身份,並且在之前一直沒有反映被打問題,其證詞存疑。而李昕在接受記者採訪時側重於從感情方面來解釋,“我覺得清者自清,我雖然沒有兒女,但是我也有侄女,我也到了做父母的年齡了,那麼球員就是我的孩子,爲人師也就是爲人母,我對球員嚴格是爲了讓她們長本事,但是要求和具體的行爲是兩個性質的,我們東北話說打人還不打臉呢,咱東北人講的是情。”
相信法律會給出公道
在對合同內容的分歧方面,李昕方面認爲奪冠並非衡量其勝任工作的標準,且合同爲保障合同,俱樂部無權解聘和降低待遇。且解聘合同的原因明確爲成績未達到要求,與罷訓和打人等相關事件無關,而稠州銀行俱樂部表示奪冠非唯一標準,而是綜合考量。對此李昕表示:“我還是那句話,有理走遍天下,無理寸步難行。我只想要一個公平,要一個教練員應得的尊重和尊嚴。而且我這種做法不僅僅是爲了我自己,也是爲了中國籃球能夠在正確的道路上健康發展。很多朋友都說我是第一個拿起法律武器維權的,但是我想早晚都會有人去做的。之前我與浙江俱樂部有過溝通,但是對方一次次觸及我的底線,我相信法律會給我一個公道。”
瀋陽晚報、瀋陽網記者周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