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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約撰稿曉文
昨天上午9點半,杭州市西湖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就李昕對稠州銀行俱樂部提前解約提起的申訴開庭審理。李昕與俱樂部領導均未出席,由律師代理出席。
庭審上,雙方律師首先各自進行了陳述。針對李昕的申訴,浙江俱樂部方面表示最初對李昕進行轉崗而非解聘,後因其違反勞動紀律而解聘。舉證階段,李昕代理方詳細解釋全保障性合同的概念,認爲浙江隊在解聘行爲上是嚴重違約。浙江隊方面表示,李昕在執教過程中曾造成球員罷訓。此後雙方開始討論罷訓事件的責任和影響。李昕方面認爲罷訓事件後俱樂部已經發布公告表示李昕無過錯,不過俱樂部方面卻表示,當時爲保證聯賽才發此公告,所以內容存在不實。
此後雙方進一步討論浙江女籃上賽季未能奪取冠軍的原因。李昕方面舉證了媒體的分析報道,認爲女籃未能奪冠的原因很多,而浙江隊方面則認爲李昕導致的罷訓事件和聯賽的戰術失誤直接導致球隊沒有奪冠。在討論中,浙江隊進一步舉證李昕在訓練中有打罵隊員的情況。
庭審在進行了大約4個小時之後宣告結束。在李昕和浙江俱樂部的委託人舉證和總結完畢後,雙方都表示願意接受調解。當庭並沒有直接宣佈仲裁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