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深足“欠薪門”爆發兩週以來,形勢可謂急轉直下。
球員打橫幅、靜默抗議讓欠薪演變成全國關注的事件;而28日“上訪”並訴諸法律,更是完全衝破了足球的框架,更有可能引發多米諾骨牌式的連鎖反應,甚至會造成整個足球圈建構的自我規範體系無情崩塌。
世界足球圈有着鮮明的自我規範機制,國際足聯明文規定,在職業足球範疇內的糾紛應該在足球系統內解決。也就是說,深足欠薪這樣的問題應首先在中國足協的範圍內解決,如果無法解決應交由國際足聯爭議解決庭,若仍不能解決,則移交體育仲裁法庭。
如今,深足隊員直接向深圳市勞動爭議仲裁院遞交申請,顯然已經突破了職業足球範圍內的所有框架。當然,任何人都無法指責這些生活已經陷入困境的球員,他們何嘗不想在框架內解決,但在經過長期的“煎熬”後已經絕望。“我們們現在很沮喪,欠薪風波曝光後,中國足協也派人來深圳,但到現在也沒什麼動作,一切都沒什麼改變。”一位球員說。
其實,中國足壇並非只有深足欠薪,包括中超的個別隊伍,也存在着幾乎盡人皆知的欠薪問題。但令人困惑的是,長期以來,足協和地方政府在這些事件中一直保持緘默,若中國足協早點出手介入,調查欠薪狀況並嚴格審查深足的註冊資格,若深圳市有關部門早些謀劃促成球隊的轉讓,“欠薪門”何至於發展成爲中國足球和深圳的醜聞?也許表面上,這種沉默似乎試圖維繫中國職業足球的“太平盛世”;但事實上,這種不作爲卻一次次觸動了整個聯賽的根基。
此次深足球員訴諸法律,讓人不禁聯想到對足球界影響深遠的《博斯曼法案》,博斯曼告上法庭,讓歐足聯廢除了“合同期滿轉會仍需要轉會費”的霸王條款,促成了球員的自由流動。博斯曼之所以能夠勝訴,是法庭出於對“勞動者合法自由流動”這個社會普遍遵循價值的認可,足球不應享有特權。
毫無疑問,近幾十年正是勇敢的博斯曼們推動打破了足球圈一個個“霸王條款”,讓其價值體系不至於大幅偏離世界和時代。國際足聯的一系列規則也正是在一個個判例後不斷自我修正,才能自成一個體系,併爲社會所接受,因此除了涉及“假賭黑”等大案,大部分爭議都能夠在框架內解決。
如果說博斯曼是追求更高層面的“自由”,其判例推動了足球圈對勞動者權益保護體系完善;而此時深足球員訴諸法律,卻只是爲了最基本報酬,何其諷刺!毫不誇張說,這對足球界多年來苦心建構的價值體系無異於釜底抽薪。
不管是足球職業聯賽,還是其他市場,都要做到“勞有所得”。先不論中國足球聯賽各種制度缺陷、監管漏洞、懶政和不作爲,以上四個字是任何一個市場能夠存在的最基本條件。試想,當“討薪”、“上訪”、“告狀”這樣的詞彙出現在足球圈時,當連“勞有所得”都不能保證時,國際足聯有何理由和臉面要求所有爭議在自己體系內進行?
深足欠薪門發展到現在,不僅重重甩了中國足球聯賽一個耳光,更打了整個足球圈的臉。(王浩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