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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4個小時的庭審中,李昕與稠州籃球俱樂部雙方公說公理,婆說婆理,說白了就是對合同核心條款等方面具有各自不同的理解。球迷們最關心的,恐怕還是接下去雙方的調解動態。
根據規定,仲裁期限一般爲45天,如果雙方不能達成調解,仲裁委員會將下達仲裁調解書,屆時如果雙方仍然不滿意的話,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訴。
昨天下午,記者聯繫了李昕,她表示自己已經跟代理律師匆匆見了一面,但是下一步怎麼走還要再研究。她會抱着友好協商態度繼續調解,但如果最終調解不成功,她也會繼續訴訟。
“事到如今,既然選擇走到這一步,那我就會堅持走下去。”她說,處理這個案子,以及謀下家,成爲她現在生活的兩大重心。
對於有球員作證她在訓練中存在打罵球員行爲,李昕不置可否,卻突然提高嗓音:“這跟我的合同有關係嗎?合同裏哪一條有規定了?”
記者隨後又致電稠州籃球俱樂部新聞發言人陸毅,他表示,既然大家已經訴諸法律,那俱樂部就相信法律、依靠法律,最終法律判決是什麼結果那就會照做。
昨日,李昕與浙江女籃合同糾紛案開庭,在現場,各路媒體記者坐得滿滿當當,但是,李昕與趙兵均未現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