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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新
曾擔任浙江稠州女籃主教練的李昕被俱樂部解聘,李昕認爲俱樂部單方面違約,將俱樂部告上了杭州勞動仲裁法庭(詳見本報昨天A38版報道)。昨天上午,杭州市西湖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就該案進行開庭審理,李昕與俱樂部領導均未出席,由代理律師出席。
庭審上,雙方律師首先各自進行了陳述。針對李昕的申訴,浙江女籃表示最初對李昕進行轉崗而非解聘,後因其違反勞動紀律而予以解聘。舉證階段,李昕代理律師詳細解釋了保障性合同的概念,認爲浙江隊在解聘行爲上是嚴重違約。
浙江隊在舉證方面表示,李昕在執教過程中曾造成球員罷訓。在李昕執教浙江女籃過程中,的確發生了包括主力卞蘭、陳曉麗等7名球員因爲不滿李昕執教而罷訓的負面事件。不過,當時浙江女籃在處理該事件時站在了李昕的一邊。俱樂部當時給予罷訓的7名球員不同程度的處罰,尤其是對於主力卞蘭、陳曉麗等,不僅讓她們作出深刻檢查,還將她們暫時下放到青年女籃。
浙江俱樂部提出,李昕未向俱樂部及時請假而違反了勞動紀律。不過李昕方面出示了向俱樂部總經理但琪請假赴美培訓的微信證據,但浙江隊方面認爲,該微信證據真實性存疑,並且請假形式並不正式。
在庭審中,浙江隊進一步舉證李昕在訓練中有打罵隊員的情況。俱樂部請球員裴悅出庭作證,證明李昕在訓練中因其表現不佳,對她和其他球員打耳光,執教過於嚴格。據該球員透露,在那次訓練中,有五名從青年隊調上來的陪練球員都遭到李昕的打罵。
隨後,浙江女籃一隊球員張王來也出庭作證,證明李昕在聯賽期間有一次打人的情況,並且在平時訓練中有對球員大力拍頭和踢屁股的現象。張王來敘述,有一次球隊在打完比賽回酒店的大巴上,她因爲低頭看手機而被李昕打了後腦勺。
此後,雙方針對合同內容的分歧進行討論,李昕方面認爲奪冠並非衡量其是否勝任工作的標準,且合同爲保障性合同,俱樂部無權解聘和降低待遇,且解聘合同的原因明確爲成績未達到要求,與罷訓和打人等相關事件無關。
庭審在進行了大約4個小時之後宣告結束,在李昕和浙江俱樂部的委託人舉證和總結完畢後,雙方都表示願意接受調解。當庭並沒有直接宣佈仲裁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