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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上午9點半,杭州市西湖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就李昕對稠州銀行提前解約提起的申請開庭仲裁。雖然主角李昕並未出現,但在庭上稠州銀行俱樂部“反水”,稱當初下發的“罷訓處罰”實屬無奈、內容不實,而稠州銀行女籃隊員也出庭作證,李昕在訓練中罵人、打人、扇耳光,如果李昕繼續執教,隊員都會選擇不在隊內打球。
開庭後,雙方做了針對性陳述,李昕方面認爲雙方簽訂的是完全保障合同,而俱樂部方面則認爲,最初對李昕進行轉崗而非解聘,後因其違反勞動紀律方纔解聘。同時,俱樂部方面認爲,當時轟動中國體壇的“罷訓事件”對球隊影響巨大,並最終成爲球隊沒有奪冠的重要原因。爲了證明李昕在訓練中有打罵隊員的不良行徑,俱樂部方面還請隊員出庭作證,俱樂部球員裴悅稱,在5對5訓練中,李昕因其表現不佳,對其本人與其他球員打罵,還打隊員耳光,5名二隊隊員都被打過耳光。女籃一隊隊員張王來也作證,李昕有過打人的情況出現,並且李昕訓練中經常辱罵隊員。俱樂部方面也表示,球員反映李昕的執教風格讓人太壓抑,如果下賽季她繼續執教,都會選擇不在隊裏打球。
對於球員指證的李昕打罵隊員的情況,李昕方的律師辯解稱,“毆打”是有嚴格定義的,張王來作爲稠州銀行女籃球員身份,並且在之前一直沒有反映被打問題,其證詞存疑。此後,雙方針對合同內容的分歧進行下一步討論,李昕方面認爲奪冠並非衡量其勝任工作的標準,且合同爲保障合同,俱樂部無權解聘和降低待遇。且解聘合同的原因明確爲成績未達到要求,與罷訓和打人等相關事件無關。證人證詞收集都是在產生爭議之後。其他證據形式也需要公證,而稠州銀行俱樂部表示奪冠非唯一標準,而是綜合考量。
庭審在進行了大約4小時後宣告結束。在李昕和浙江俱樂部的委託人舉證和總結完畢後,雙方都表示願接受調解。當庭並沒有直接宣佈仲裁的結果。
本報記者王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