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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9日上午9時30分,李昕狀告浙江稠州銀行女籃俱樂部單方面毀約一案在杭州勞動仲裁法庭準時開庭。整個舉證、質證、辯論過程一直持續到13時21分,期間僅僅休庭了5分鐘。經過長達近4個小時的庭審,仲裁官並沒有給出裁決,但李昕的代理律師表示願意先進行庭外調解。
李昕提出三點訴求
本案所涉及的雙方均未到庭,李昕委託了杭州當地金道律師事務所的兩名律師代爲出庭,而此前表示會出席的浙江稠州銀行俱樂部董事長趙兵和總經理但琪也因爲球隊當日在義烏有活動而缺席,只有稠州銀行的一位法律女顧問以代理人的身份出庭。
在前兩個小時裏,依次由申請人和被申請人提出證據並接受對方的質證。
李昕的律師列出了李昕作爲申請人與俱樂部所簽訂的《教練員聘請合同書》、俱樂部後來向其下達的《轉崗通知書》、《醫療期通知書》、《關於李昕工資支付的通知》、《李昕解聘通知》、《完善規章制度》、《浙江稠州職業籃球俱樂部勞動合同管理辦法》、《浙江稠州職業籃球俱樂部請休假及考勤管理辦法》、美國籃球學院邀請其前往美國觀摩學習的邀請函以及她與俱樂部總經理但琪的微信聊天截屏等多項證據,並向仲裁官提出了三點訴求:撤銷《轉崗通知書》的決定,要求繼續履行餘下的兩年合同;按照合同立即安排其重新回到浙江女籃主教練的崗位開始工作;按照合同中每月5萬元人民幣的稅後金額支付此前扣發的工資。
李昕被指打罵隊員
浙江俱樂部則直接請來了兩位曾在李昕手下打球的女籃隊員出庭作證。曾在上賽季開賽前作爲陪練的青年隊隊員裴悅表示:李昕因在一次對抗訓練中不滿她所在一方的表現,對包括自己在內的5名年輕隊員依次抽耳光,導致其出現耳膜穿孔;張王來則是因爲在球隊客場戰勝八一隊之後、在大巴車回酒店的途中用手機查閱其他賽場結果時被李昕指責玩手機,連續被打了兩次後腦勺。
隨後,被申請人的代理律師還指出,李昕過於簡單粗暴的執教風格未能很好地讓球隊團結,並導致去年11月那場著名的女籃罷訓事件,當時包括前國手卞蘭、陳曉莉、姬曉等7名隊員因不滿李昕在訓練時打罵行爲而拒絕參加訓練。
此外,李昕在賽季結束球隊放假至3月31日也未按時歸隊,而是前往美國參加個人培訓直至4月15日才返回杭州,期間並未請假,後期又出現曠工現象,要求庭審官駁回其訴訟請求。
在雙方的脣槍舌劍中,李昕的代理律師稱李昕在訓練中對球員即便真有打、罵行爲,也與罷訓以及解聘無關,浙江稠州銀行女籃俱樂部方面認定她曠工、嚴重違反勞動紀律並因爲她沒能率隊奪冠就提出解聘是“強盜邏輯”,也無法接受轉崗擔任俱樂部副總、年薪從稅後60萬元變成稅前12萬元的巨大落差。
而俱樂部方面則認爲,從執教做派來看,李昕與隊員之間積怨已深,多名隊員表示如果繼續由其擔任球隊主教練,那麼自己將選擇退役或較業。李昕在日常訓練管理中我行我素、沒能遵照合約完成奪冠指標、在賽季結束後又沒有進行總結之類不負責任的表現,證明了其已經無法繼續勝任球隊主教練一職。俱樂部並不是剝奪其正常工作權利,而是根據勞動法相關規定行使變更勞動合同的權利,直至李昕出現曠工現象這才提出瞭解聘。
雙方均願接受調解
雖然此案當庭並未作出判決,但雙方均表示願意接受調解。而相關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一般這樣的勞動爭議,最長將在45天內給出一個裁決。
已於開庭前一天抵達杭州的李昕在酒店裏接受採訪時表示:“我當初同意(放棄國青隊教練的工作來到浙江女籃)就是看到了這份三年合同的延續性,即便第一年(俱樂部)給我配的菜不行,那三年之內也一定能實現奪冠的目標,沒能奪冠並不能成爲與我解約的理由。我要吃、要喝、要有基本的生活保障,即便是解除合同,那也要給我時間去謀求新工作吧?我認爲自己所提出的(賠償一年年薪)要求是合理的。”
對於訓練中有暴力肢體動作和辱罵隊員的現象,李昕選擇了迴避,“想要奪冠,就必須高標準嚴要求,糊弄一氣那是違背教練員職業道德的,至於他們所說的這件事,我只能說,聽法律的吧。”
從庭審的舉證和辯論來看,似乎李昕一方佔據了一定的主動,在仲裁程序結束之後,代表俱樂部的律師面對媒體並不願多說一句話,而金道律師事務所的兩名律師已經以一種勝者的姿態接受了採訪,黃河律師更是將這起中國籃球歷史上教練首度將俱樂部告上法庭的事件拔高到了“從歷史角度來說將推動教練員、運動員維權的進程”的高度。
不過低調並不代表浙江稠州銀行女籃俱樂部會接受敗訴的局面,一位內部人士表示,李昕方面已經亮出了所有的底牌,而俱樂部這邊還會有後續的證據遞交,即便仲裁結果對本方不利,也可以通過向人民法院起訴尋求進一步的審理。
(特約記者朱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