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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老東家對簿公堂遭俱樂部反撲
本報記者許蓓
昨天,杭州市西湖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就李昕對浙江稠州銀行籃球俱樂部提前解約提出的申訴開庭審理,李昕本人與俱樂部領導均未出席,雙方均由代理律師出庭。
李昕代理律師的舉證仍圍繞雙方簽訂的合同爲基礎,李昕方面認爲俱樂部解聘是違約行爲,浙江稠州銀行籃球俱樂部方面仍沒有正面回答合同本身的性質,而是提出李昕在工作中的失誤和問題,俱樂部方面表示,最初對李昕的處理僅爲調換崗位,不是解聘,後來是因爲她違反勞動紀律纔將其解聘的。
俱樂部方面稱,李昕在執教過程中曾引起球員不滿甚至罷訓,有球員作證稱李昕在訓練中確有打罵情況,平時有大力拍頭踢屁股的現象。俱樂部球員裴悅出席作證,稱李昕在訓練中因其表現不佳,對自己和其他球員打耳光,過於嚴格。李昕方面則認爲該球員僅爲陪練,沒有參加WCBA聯賽,並且李昕工作認真負責,該證詞說服力不夠。緊接着,浙江女籃一隊球員張王來繼續作證,稱李昕在聯賽期間有一次打人的情況,平時有大力拍頭踢屁股的現象。
俱樂部提出李昕未向俱樂部及時請假,違反了勞動紀律,李昕方面的迴應是她曾通過微信向俱樂部總經理但琪請假赴美培訓。此外,浙江隊還請球員裴悅、張王來出庭作證,稱李昕在訓練中有打罵隊員的情況。庭審進行了4小時左右結束,仲裁結果並未宣佈,不過雙方均表示願意接受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