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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杭州7月29日電(記者趙小燕)29日,前國家女籃隊員李昕與其東家浙江稠州女籃俱樂部勞動爭議糾紛仲裁案在浙江杭州開庭,這也是中國職業籃球史上第一次出現主教練維權的事件。庭上雙方爭辯激烈,李昕的律師稱李與俱樂部簽下的是三年權保障合同,稠州單方解除合同無效。而俱樂部則向仲裁庭提請了兩名現役隊員出庭指正李昕在執教過程中存在辱罵毆打隊員的行爲。其中一名證人裴悅稱,她曾和另4名隊員被要求站成一排,按個被李扇耳光,而那天恰好自己生日。
WCBA聯賽未奪冠被解聘?
去年5月,李昕加盟稠州女籃,簽下一份三年的權保障性合同,雙方約定李年薪爲稅後60萬元,合同中另載明如李昕能帶領稠州女籃聯賽奪冠,獎勵其個人20萬元,如拿到亞軍,則獎勵4萬元。
在稠州女籃的官網上,記者看到了一份稠州方面宣佈李昕任主教練時的公告。稠州認爲,李昕指導在國內執教多年,先後執教過多支球隊,經驗豐富,而且對國內聯賽和我隊的情況也非常熟悉。相信李昕必將給球隊帶來新的改變,並率領我們這支富有朝氣的球隊在新賽季WCBA聯賽中創造佳績,爲廣大浙江球迷奉獻更加精彩的比賽。
李昕加盟前,浙江稠州女籃已經在前教練鄭武帶領下拿了兩次聯賽亞軍。但在李昕執教的上賽季,稠州女籃沒能奪得WCBA的總冠軍,常規賽第四名的成績甚至不如之前兩個賽季。
今年5月4日,稠州女籃向李昕發出了轉崗通知書,要求她從主教練崗位轉至俱樂部副總經理的崗位。年薪則從稅後60萬元改爲稅前12萬元。據李的代理律師今天在庭上稱,此前雙方已有口頭協商,但未達成一致意見。
6月3日,稠州俱樂部向李昕發出接觸勞動合同的通知,在該通知中寫明是因李昕未能完成成績要求。
庭上,雙方未完成聯賽指標能否作爲解聘理由進行了激烈爭辯。
李昕的代理律師認爲,合同中儘管寫明瞭取得冠軍等成績的獎勵辦法,但沒有寫明不拿冠軍就必須解聘。
而李本人此前在接受媒體採訪時也表示,簽訂合同時沒有任何“如果不奪冠,合同就自動終止”的條款,“我也不可能接受那樣的條款,在合同中,我們約定了冠軍獎金、亞軍獎金和第三名獎金。第四名的戰績雖不盡如人意,但這絕非解除我主教練職務的直接條件。”
而稠州方面則認爲,稠州高薪聘請了李昕,並請來多位國家隊隊員加盟,爲李組建了一直有足夠奪冠實力的隊伍,但李昕帶領隊伍取得第四的成績甚至不如以前。該律師稱,李昕沒有完成好角色轉變,沒能適應職業俱樂部,與稠州的預期也相去甚遠。賽後,李昕沒按時做比賽總結,也沒有按時歸隊。
稠州方面稱,稠州解聘李昕發的通知書中個別措辭欠妥,實際解聘原因是:李昕執教風格簡單粗暴、時常毆打辱罵隊員,對此前罷訓事件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罷訓事件被重提隊員作證被扇耳光
此次庭上所稱的罷訓事件,即在去年WCBA聯賽開賽前,浙江稠州女籃爆出隊員不滿主教練李昕而罷訓的事件,當時罷訓的成員包括卞蘭、陳曉麗等主力隊員。
該事件的結局是,稠州方面當時也爲李昕“背書”,隊員向李昕道歉,並做了檢討。
今天,稠州俱樂部代表律師在庭上“反水”,稱當時力挺李昕是因爲現實需要,聯賽在即,攘外必先安內,而主教練是一個球隊的靈魂人物,不得已而做出了當時的反應。
根據當時媒體報道,罷訓事件的起因是李昕存在毆打辱罵隊員的行爲,李當時是否存在這樣的行爲?
今天,稠州女籃向仲裁庭申請了張王來、裴悅兩名隊員作證。
根據兩隊員證詞,李昕在訓練過程中確實存在爆粗口、辱罵球員甚至毆打的行爲。裴悅舉證稱,去年10月17日,她作爲女籃2隊隊員陪練1隊隊員過程中,儘管已全力以赴,但還是被李昕要求和其他幾名隊員站成一排,挨個被扇耳光。
裴悅稱,當時她沒有立即去醫院,但隨後出現了耳鳴,在隊醫處,她瞭解到自己出現了耳膜穿孔的問題。當天也正是她的生日,裴的父母當即從寧波趕來。
“她對隊員太殘忍了,家長沒告算好的。”浙江稠州女籃領隊楊毅說。
另一名隊員張王來是稠州女籃1隊隊員,她稱自己在去年年底主場打贏八一隊後回酒店的大巴上,被李昕重重地打了後腦勺。而在訓練過程中,罵人甚至踢打隊員等也經常出現。“她的性格波動比較大,隊員沒有達到要求,她脾氣來了就上腳。”
對於隊員的指證,李昕的代理律師認爲,裴悅說自己耳穿孔並沒有就診記錄,而教練員在訓練過程中,要求嚴格也是爲了隊伍發展,取得成績。
今天,李昕本人並沒有出席庭審。該案未當庭公佈仲裁結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