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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的合同,提前兩年解約。60萬的年薪,變成了每月1470元的最低生活保障。
這就是浙江女籃主教練李昕目前所經歷的一切。
今天上午,杭州勞動仲裁法庭將開庭審理李昕和浙江女籃的合同糾紛,她也成爲了中國籃球教練中狀告俱樂部違約的第一人。
2013年,李昕和浙江女籃簽訂了3年、每年60萬元的全保障合同。然而,在合同僅僅執行了一年時,她就接到了解聘通知。
“4月27日我接到俱樂部的解聘通知。”李昕昨日對記者說。在5月20日的時候,她接到了俱樂部的最新通知,“俱樂部向我下發了《醫療期通知書》和《關於李昕工資支付的通知》,單方面告知我5月份工資爲杭州市平均最低工資1470元,這不是在罵人嗎?”
從年薪60萬到月工資1470元,李昕顯然無法接受這樣的落差。在屢次溝通未果之後,她將浙江女籃告上了法庭,要求對方繼續履行《教練員聘用合同書》,支付剩餘工資。
小資料
1969年出生在遼寧本溪的李昕,曾經是中國女籃的核心成員,在運動員期間多次獲得全國聯賽、全運會及亞洲冠軍,並獲1992年奧運會銀牌和1994年世錦賽亞軍。1997年,李昕出任北京奧神男籃主教練,成爲CBA歷史上第一位也是迄今爲止惟一的一位女性主帥
對話李昕
在中國籃壇“欠薪”暗流中,李昕成了第一個拿起法律武器的教練。今天上午,杭州勞動仲裁法庭將開庭審理這起合同糾紛案件。
昨日,李昕接受了本報記者的專訪。
記者:你和浙江女籃簽訂的是3年全保障性合同,你如何理解“全保障性合同”?
李昕:全保障合同在體育界非常常見,國際上和整個體育界對全保障性合同的通用解釋:工資完全受保障,即使在受傷、離職、患病甚至身故的情況下,工資仍必須全額發放給本人或法定繼承人。所以,這個錢是無論如何都要給我的。
記者:這個合同是否有什麼違約的條款?在你過去一年的執教中,你是否有過違約的行爲?我看網上有傳聞稱,解約是因爲你帶隊沒拿到冠軍。
李昕:勞動合同中並沒有關於未拿到WCBA總冠軍就換崗或解聘的相關條款,但標明瞭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會獲得不同數額的相應獎金。按照合同中的條款,沒有拿到相關名次,只是沒有相關條款中的獎金而已,但年薪等其他的是基本工資。我可以保證的是,我沒有違約的行爲,你們可以打聽我李昕的人品,無論是當運動員還是做教練,無論是我自己訓練還是帶隊訓練,我李昕都兢兢業業,在做人方面我也是光明正大。
記者:你曾表示,這次打官司不僅爲了自己,還是爲了中國籃球。
李昕:我是一個籃球運動員,我一直希望我們國家的籃球水平能夠有高水平的發展,希望中國籃球在世界籃壇上能有一席之地。但是現在,中國籃球種種不職業的行爲阻礙了中國籃球水平的提高。我們運動員、教練員在外人看來都挺風光的,但實際上我們都是非常弱勢的,我們吃的都是青春飯,以青春、身體爲代價換取我們的未來。以前的時候,當我們的權益受到侵害時,很少有人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現在我要這麼做,我要爲我身後的羣體努力,我希望我的行爲能促進中國籃球良性發展。
記者:正如你所說的,以前類似的事情發生時,大家普遍都不願意站出來,因爲大家覺得以後還是要在這個圈子裏混,和老闆對立後可能就混不下去了。那麼,你有這方面的擔憂嗎?
李昕:坦率地講,我考慮過這方面的事情。但我覺得,不職業的俱樂部畢竟還是少數,多數俱樂部還是能按規矩辦事的。換句話說,如果有些俱樂部因爲這個原因就不用我了,我覺得這個俱樂部也不夠職業,我李昕也不會和這樣的俱樂部合作。
本組稿件由華商晨報華商響網記者劉競超採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