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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浙江女籃提前解約主教練李昕,從而引發後者狀告前者的事情引起廣泛關注。在中國籃球職業聯賽中,主教練狀告俱樂部違約,這是頭一遭。今天上午,杭州西湖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將對雙方間的糾紛開庭審理。
昨天上午,李昕發表微博介紹了雙方糾紛的原委,微博稱,李昕與浙江女籃在去年簽訂了一份《教練員聘用合同書》,李昕成爲浙江女籃主教練,有效期3年,即從2013年6月1日到2016年5月31日。但在合同執行不滿一年時,就出現了意外。李昕說,今年4月26日,俱樂部方面“第一次在談話中通知我,俱樂部將解除我的女籃主教練職務,給我三個月工資違約金,並解除聘用合同。”
至於爲何終止合同,李昕在微博中稱,“趙兵(浙江稠州銀行俱樂部董事長)在談話中以我沒有率隊獲得聯賽冠軍爲藉口,拒絕繼續履行合同。”但李昕認爲,成績不足以讓自己被解聘,因爲在這份三年全保障性合同中,沒有任何合同提前終止的條款。
隨後,俱樂部方面還在5月4日向李昕下發了《轉崗通知書》,告知李昕“俱樂部決定與你解除教練員聘用合同,重新安排工作崗位。經研究,擬任命你爲俱樂部副總經理。”但李昕說,自己的工資待遇大幅削減,同時俱樂部從5月起停止發放教練員工資。
解除合同讓李昕無法接受,她認爲這讓自己在精神上、事業上和經濟上蒙受了巨大損失。李昕曾在5月27日向俱樂部發出《要求繼續履行教練員聘用合同告知書》,但未得到俱樂部的許可。此後,李昕希望中國籃協能予以調停。據瞭解,中國籃協曾試圖調解,但沒有成功。籃協法律顧問還指出,這次雙方的爭議屬於合同爭議,裁決權不歸籃協。
當白紙黑字的勞動合同淪爲一紙空文時,李昕決定使用法律維權。6月3日,李昕向杭州市西湖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勞動仲裁,將浙江稠州銀行俱樂部送上被告席,並提出了繼續履行《教練員聘用合同書》等若干要求。
“在這個行業裏,運動員和教練員看似風光,卻是真正的弱勢羣體。”李昕認爲,這次打官司除了捍衛自己的利益,還爲了一個行業的誠信,“如果我贏了,贏的是這個行業的行規;如果我輸了,輸掉的是這個行業的信譽,是所有教練員和運動員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