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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7月2日電(溫靜實習生吳倩薇)北京時間今日下午,北京二中院在司法部燕城監獄公開開庭審理陸俊減刑案,當庭做出對陸俊減刑一年的裁定。按照該裁定,陸俊在今年9月即可出獄。值得一提的是,這是本市公審的首起減刑案件。
前“金哨”陸俊自2012年以來在入獄期間表現良好,獲得5次表揚,1次單項表揚,所以北京燕郊監獄建議爲他減刑一年,並最終得到了二中院的認同裁定。而陸俊本人在最後陳述時也表示,如果減刑,將作守法公民。按照二中院的裁定,時至2014年9月,陸俊將完成四年半的刑期,重新獲得自由。
陸俊曾是中國足球圈最著名的裁判之一,在足壇“掃賭打黑”活動中因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在2012年2月被丹東中院判處入獄五年半,沒收個人財產10萬元人民幣和非法所得71萬元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