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馬騁)歐足聯昨天提出了對足球規則的重大修改提案:如果在比賽中一名球員犯規令對方選手受傷下場,那麼在對手離場治傷期間,犯規球員也必須同時離場,直到對手迴歸。
歐足聯裁判委員提出申請的理由是:目前的規則是不公平的,犯規令對手受傷的球員,依然留在場上,而有球員治傷的球隊,卻在一段時間內在場上少一個人,這顯然對犯規的球隊是有利的。
目前,這一提案覆蓋的範圍,只包括那些看起來“危險”的犯規動作,而且是必須吃黃牌的動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