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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中能對劉健案裁決結果進行申訴。中能公佈了與劉健簽訂合同的細節,並對足協仲裁委員會的公平、公正性以及仲裁過程是否合規進行質疑。與此同時,中能也列舉事例,炮轟恆大和劉健“不講究”。
對於裁決的保密性、公正性,中能方面的看法是:“足協仲裁委在與案件當事人及利害關係人溝通過程中,多次要求各方人員對案件內容予以嚴格保密。然而,在我方接到裁決書之前的4月10日,利害關係人恆大主教練裏皮在接受媒體採訪過程中即明確表示‘劉健是我們的一員’,同時,某網站記者(系恆大跟隊記者)也率先在網絡上爆出裁決內容。我方有理由認爲恆大先於我方獲悉裁決內容,並違背足協要求,將其公之於衆。足協仲裁庭事先告知恆大裁決內容的行爲,也嚴重有損本案的公正性。綜上所述,我方有理由認爲該案在審理過程中存在重大程序瑕疵,且裁決內容缺乏事實及法律依據。我方希望有關部門領導予以關注,還我司以公道,還足球以清白。”
另外,中能還在申訴材料中寫道:“在球隊危難之際,(劉健)一方面承諾堅決留隊,一方面四下聯繫球隊,嚴重動搖軍心,背信棄義,在球隊最需要的時候離開,不但否認簽訂的合同,而且說俱樂部是故意設置陷阱,甚至要求紀委會對培養他17年的母隊進行處罰,頭一天還承諾歸隊,第二天就出爾反爾來中國足協提出仲裁。公佈陰陽合同,嚴重違背行業道德,使俱樂部退無可退。從上述對比不難看出,俱樂部纔是真正的受害者和弱勢羣體,劉健背後不但有強勢的恆大,而且其在做人、做事方面都值得商榷。”
而對於恆大,中能方面的不滿更多:“我俱樂部先後多次向恆大發函告知劉健有合同在身,恆大置若罔聞、一意孤行,不斷推動事情升級,在爭議未決情況下讓劉健隨隊訓練,是對青島中能俱樂部的極大不尊重。3月7日的會議,確定了在鑑定結果不公佈的基礎上雙方協商的精神,是誰違背承諾泄露了這樣一個值得推敲的鑑定結果並公佈於衆?恆大提出2000萬元打包劉健和鄒正的方案有多少和解的誠意?簡直是明搶和羞辱!退一步來講,恆大這種運作球員的方式真的是一種爲中國足球長遠、健康發展考慮的方式嗎?對中國足球球員市場流通有什麼好處?長此以往誰還有心思培養年輕球員?其哄擡物價、擾亂軍心,破壞的不僅僅是其他俱樂部,更是整個中國足球的健康發展。時至今日,受傷害最大的是我們,不單單是經濟上蒙受巨大損失,在品牌信譽和企業發展上也損失巨大,劉健呢?繼續享受他的高薪,恆大繼續肆無忌憚,綁架足協、綁架輿論、綁架民意,屢屢爲足協“代言”,置中國足協權威和其他俱樂部權益於何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