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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4日對陣步行者的比賽中,凱文·杜蘭特出戰42分鐘得到38分——單賽季個人總得分突破2500分大關。由於本賽季的出色表現,越來越多的人把杜蘭特和喬丹相提並論。雖然在球場數據上逼近喬丹,但杜蘭特在商業價值和收入上與“籃球之神”還有全方位的差距。據《福布斯》網站報道,在邁克爾·喬丹2013年個人收入的9000萬美元中,有7500萬美元是來自以他的名字命名的球鞋的銷售分成。就去年的銷售額來說,杜蘭特款的籃球鞋還比不上喬丹款球鞋的零頭。現在我們就來說說NBA這些大牌球星“腳下”的故事吧。
講數據杜蘭特不及“喬老爺”零頭
對於NBA球星而言,相比於真刀真槍的NBA賽場,靠人氣和商業包裝PK的球鞋代言遊戲無疑是他們暗暗較勁的第二戰場:誰的代言合同最大?誰的簽名鞋擁有最先進的技術?誰在贊助商那裏最有特權?正在這種暗暗較勁中,有人成爲大贏家,但更多的是憤憤不平的失意者。
根據《福布斯》網站的報道,在2013年,喬丹款球鞋在全美範圍內的銷售額達到22.5億美元,比詹姆斯(3億美元)、杜蘭特(1.75億美元)、科比(5000萬美元)、羅斯(4000萬美元)和霍華德(500萬美元)等人鞋款的總和還要多。
雖然已經退役,“飛人”在籃球世界的影響力依舊無人能及。2013年ESPN評選中,他還是“最流行運動員”,而在社交媒體“臉書”上,他有2500萬粉絲,是全美運動員之最。在美國每賣出兩雙籃球鞋,就有一雙是喬丹品牌。去年,喬丹品牌球鞋在美國的銷量比2012年增長了11%,該品牌的年度總銷售額爲260億美元,喬丹可以從這些錢裏得到7500萬美元左右的報酬。
儘管由於一些原因,喬丹和品牌公司產生了一些問題,但他這些年通過鞋子真的賺了不少錢。
說恩怨“大個子不賣鞋”苦了不少人
衆所周知,在NBA的球鞋代言遊戲規則中,“大個子不賣鞋”早已是金科玉律,因爲在品牌廠商看來,內線球員基本上都缺乏偶像氣質,普通消費者很難爲他們的球鞋買賬。所以球鞋合同最寒酸的往往是內線巨星,比如卡爾·馬龍,他幾乎沒有獲得過像樣的球鞋合同,並且職業生涯大多數時間只能穿一些二三流的不知名球鞋。最寒酸的是,他甚至一度不得不自己掏錢買鞋穿。
在生涯早期,馬龍主要穿老牌球鞋匡威。儘管彼時的匡威在NBA的影響力正由盛轉衰,但他們還是不肯相信馬龍的影響力,只是隨手給了馬龍一雙球鞋和一份聊勝於無的贊助費。而當馬龍漸漸坐穩西部第一前鋒寶座、希望匡威能增加代言經費時,匡威不假思索便宣佈與馬龍解約。
在與匡威分手後,馬龍遲遲難以找到新的球鞋合同,最終只能接受一個小衆品牌拉蓋爾的合同。隨着拉蓋爾在上世紀90年代中期退出NBA市場,無鞋可穿的馬龍一度只能自己出錢買鞋。
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姚明也是球鞋戰爭的失意者。在CBA時,姚明和當時的贊助商簽下的是4年20萬美元的合約,到2003年雙方展開續約談判,對方僅開出4年160萬美元的合約。這讓姚明十分不滿,因爲當時才進入聯盟的勒布朗·詹姆斯拿到的是7年9000萬美元的合約。
姚明轉而和銳步進行接觸。之前的贊助商意識到姚明被激怒後,馬上開出一份7年1.2億美元的續約合同(合同總額爲勒布朗的全額+2/3的科比合同金額),試圖挽回姚明的心。但姚明斷然拒絕並與銳步簽下7年僅5000萬美元的合同。
潛規則球鞋決定國家隊名單
球鞋贊助商的力量之大,甚至影響了美國夢之隊的名單。
1992年的巴塞羅那奧運會,NBA球星盡數出戰的美國夢之隊,毫無懸念地奪得男籃比賽的金牌,但在最後頒獎儀式上,他們半天沒有出來,這讓時任國際奧委會主席薩馬蘭奇十分光火。後來大家才知道,這是因爲美國奧運代表團所採用的領獎服,與幾位NBA球星的球鞋贊助商存在品牌衝突,想了半天,他們纔想出了披着國旗,將領獎服上的品牌LOGO遮住的點子出來領獎。
很多人都不明白,1992年的夢之隊爲何沒有選擇奧尼爾,卻帶上了萊特納?這後面其實也是贊助商在發揮作用。萊特納從大學開始就是某贊助商的代言人,美國籃協希望贊助商促成皮蓬和巴克利上陣,而贊助商提出的交換條件就是帶上萊特納。
2000年悉尼奧運會結束後,美國籃協和銳步簽了4年合同,結果當時科比等球星的贊助商嚴格限制了旗下球星參與國家隊的人數,所以2002年的“夢五隊”堪稱史上最爛,第5名的戰績是美國隊參加世錦賽的最爛戰績。
因爲同樣的原因,“夢六隊”也沒有什麼大牌參戰,同樣鎩羽而歸。直到2004年之後,美國籃協和此前球星雲集的贊助商簽約,保證了球隊的質量,也保證了夢之隊的成績。
小小球鞋,甚至連國家隊的名單和戰績都能影響!
(黃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