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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壇論語
“劉健轉會糾紛案”仲裁終結,但此事還畫不上句號——因爲輸得很徹底的中能堅持上訴。
一審終局的仲裁規則,中能俱樂部應該懂的,即使俱樂部不清楚,他們請的律師也應該懂的。那麼,上訴告的是誰?如果還是關於劉健轉會,足協不會再受理了;如果告的是足協,中能有兩個地方可以去,一個是國家體育總局,一個是法院。
真相如果像擠牙膏一樣,碎片式的細節是連接不出真相的。中能一會兒擠出點仲裁內幕,一會兒不願透露姓名的足協官員澄清,還有躺槍的恆大也在發聲要討還自己的清白。
替中能喊話的律師,被俱樂部否認是自家請的;仲裁過程中提出和解的,不是證據指向不利的中能,而是勝券在握的恆大,更讓人大跌眼鏡的是,足協當了說客;上午還讓中能補充材料,足協中午就公佈了仲裁結果;許教授發火要告到公安部,喬老闆說足協在耍中能,發誓將申述進行到底……每一個細節都那麼逼真,但受限於述說的當事人身份又變得缺乏可信度。
這些被一點點擠出的“牙膏”,沒讓恆大的牙齒更白,卻使中能的牙齒越來越黑。足協的沉默是理性的,即使是裝出來的鎮靜也是好的,沒必要中能喊一聲冤,就出來接一次招。上訴還僅僅停留在口頭,至於拿着訴狀去敲哪家門,中能自己都沒搞清楚呢。所以,足協的精力應放在下一步的處罰上,切忌動之以情,堅守曉之以理。
面對中能對仲裁不服的輪番炮轟,足協最好的迴應方式,就是紀律檢查委員會的處罰結果能早一天別晚一天出臺。中能俱樂部與劉健的陰陽合同是鐵案,仲裁的合同涉嫌造假是有司法鑑定的——這兩項違紀行爲,不存在不處罰的可能性,有的只是量刑的輕與重。
中能表態說,仲裁不負責任不可接受。但是,劉健已以自由身加盟恆大,足協也給他注了冊備了案,這意味着仲裁的結果執行完畢。中能的不接受,也只能算是爲下一步抗爭紀律檢查委員會的處罰埋下伏筆而已。
·戴春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