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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恆大、青島中能和劉健三方的合同糾紛,中國足協最終宣佈劉健屬於自由身,在第一時間爲他完成了註冊手續,並且補辦了參賽證。雖然“劉健轉會案”看起來告一段落,但實際上留給外界的還有很多疑問,比如合同的真僞,接下來的處罰措施等。但是,中國足協對此卻是閉口不言,似乎是有意淡化此事。
對於醜惡現象的縱容,只能導致中國足球更加的惡化。不過,球迷和媒體對此已經習慣,中國足協,向來不乏荒誕之事,從決策到規定,再到相應的做事方法,我們下面可以一一回顧,由於不勝枚舉,難免有遺漏之處。
【球員篇】
禁止引進外籍門將
2000年底中國足協下達命令,爲了保證本土守門員的成長,職業聯賽的任何一支球隊都不允許引進外籍守門員,這個規定當時引起軒然大波,很多優秀的外籍守門員從此在中國足壇消失。比如曾經幫助山東魯能獲得雙冠王的薩沙,他甚至一度將家人全部接到了濟南,但是因爲足協的禁令,他最終只能離開中國。到今天爲止,這項政策一直被執行,也是中國足協少有的能貫徹如此長久的規定。當然回過頭來看,中國足球並未涌現出特別出色的門將。
十強賽前禁止留洋
2001年國足緊張準備世界盃預選賽,爲了保證國家隊有足夠的時間進行集訓,足協下令十強賽之前任何人都不能去海外效力,足協的這一紙禁令也讓數位國腳的留洋夢延後了一段時間。
其中較爲典型的是張恩華,在2000年底到2001年初,張恩華短暫租借英甲格林斯比隊,打進3個進球。不過由於足協的留洋禁令,他無奈地回國,後來幾次努力再也沒有成功。“如果不是當初響應足協號召,我有信心在英超賽場上踢球。”張恩華說。
恆大外援“變”7人
在2012年6月的中國足協理事會全體會議上,通過了廣州恆大關於“放寬亞冠球隊外援名額議案”,允許參加亞冠的中超球隊在外援引進方面可以放寬到6+1(6名非亞洲外援和1名亞洲外援)。也正是根據這個政策,廣州恆大才利用二次轉會,將外援人數增加到了7人。
中國足協支持中超球隊在亞冠爭創佳績的想法固然可以理解,但是關係到外援人數註冊這樣重大的問題,中國足協的規定說改就改,顯然是對於聯賽的一種不尊重,對於其他球隊也非常不公平。
【俱樂部篇】
上座率不足要罰款
在河北香河召開的2007賽季中超、中甲老總峯會上,中國足協又出臺了一個比較雷人的政策:爲提高聯賽上座率,工作重點之一就是各俱樂部加大工作力度,推陳出新想辦法將球迷吸引到賽場。爲保證這一政策的執行,足協還設定了懲罰措施,中超委員會規定,聯賽平均上座人數低於5000和1萬人的俱樂部,將在年終聯賽分紅中分別扣除10%和5%。
頭球破門記作2分
上世紀80年代,足協認爲中國足球應當注重培養力量型球員,這樣一可以抗衡韓國、新西蘭這樣的力量派,二可以壓制東南亞和西亞足球。於是在中國聯賽裏,一條空前絕後史上最強的規則出現了:頭球得分,進一個算兩分!於是,各隊紛紛培養高中鋒,沒有高中鋒的,就把球帶到門口再挑起來頭球攻門!
中場休息30分鐘
2010年10月31日下午,中超聯賽第29輪比賽同時在15:30進行,雖然說冠軍已經產生,但亞冠聯賽名額的爭奪和保級球隊之間的較量依舊十分激烈。或許是爲了避免一些特殊情況的發生,中國足協決定8場比賽的中場休息統一爲30分鐘,爲的是在下半場同時開球。而國際足聯競賽規則中早有明確規定,中場休息時間不得超過15分鐘。
【國家隊篇】
2004年中國足協下發球員轉會規定,如一支球隊擁有4名或4名以上國腳,將不得再轉入新國腳,足協當時的解釋是爲了保證各支球隊之間的發展平衡,防止實力的兩極分化,2005年這項政策依然有效。當然,之後這項規定又是無疾而終,目前中超多支球隊中擁有的國腳人數都超過4人。
每隊國腳人數限制
常識性失誤被處罰
2006年11月15日,在中國隊和伊拉克隊進行的亞洲盃預選賽中,中國球員的球衣上雖然有號碼,但在球衣背後卻沒有印上球員姓名,違反了亞足聯的有關規定,賽後受到了亞足聯的處罰。當時參加亞足聯會議的中國足協官員坦言:“當宣佈這個決定時,不少與會的其他足協人士都禁不住笑了起來。這的確是犯了一個常識性的錯誤。”
一吐爲快
足協拖了職業化後腿
翻開中國足球職業化的歷史,那就是一本厚厚的中國足協糊塗賬,劉健轉會糾紛只是其中一頁而已。各種法規朝令夕改、無法一視同仁、重大決策拍腦袋決定……這纔有了頗有哲學色彩的名句:這個世界上有兩種足球,一種叫足球,一種叫中國足球。
作爲中國足球的決策部門,中國足協以各種人爲因素,切斷了中國足球與整個世界潮流之間的聯繫,長期的逆勢而爲,導致中國的足球職業聯賽,始終無法真正職業起來,是中國足協拖了中國足球職業化的後腿。
劉健案不是開始,也不會是結束。中國足球要想真正“脫貧致富”,那還得寄希望於中國足協自上而下的改革,改思維改作風,讓職業聯賽在陽光下運行。當有一天類似球員轉會這樣的事情,能夠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不再遮遮掩掩的時候,中國足球就有希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