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據《體壇週報》報道,青島中能和廣州恆大初步同意和解,而恆大有可能在二次轉會期間拿出2000萬購買青島中能兩名球員。
4月8日,劉健轉會案件中的雙方當事者青島中能和劉健代理律師進行了160分鐘的辯論溝通,最終雙方初步同意和解,當事雙方的方案也在庭上進行了陳述。青島中能希望中國足協高層把廣州恆大、青島中能和劉健三方召集在一起,協商劉健案件的解決辦法。
其實早在3月7日的會議中,當時劉健和青島中能的合同還沒有進行鑑定,但三方已經在口頭上達成了和解的意向,只是各自拿出的具體方案相差有些大。恆大希望劉健自由轉會,同時恆大將在二次轉會期間再購買青島中能的兩名球員,價格大約在2000萬元人民幣。
這兩名球員中,一名是年初轉會傳聞沸沸揚揚最終留隊,另外一名是今年從預備隊徵調到一隊的新秀。不過青島中能方面提出,劉健可以轉會,但是不能以自由身離開。劉健一方則要求青島中能賠償自己無球可踢期間的薪水,由於其年薪約爲600萬,而該段時間的賠償則是約200萬。
如果雙方能夠拿出一個誰都能接受的和解方案,劉健轉會案件將以和解收場。而如果雙方和解不成,仲裁委員會就會做出判決,必定將對某一方嚴重不利。從鑑定報告本身講,對青島中能不太有利,除非他們能夠查出所謂“可能對合同動了手腳的人”。
如果當事雙方達成和解,意味着仲裁委員會不再進行最終判決。在這樣的情況下,紀律委員會是否繼續追究責任,是中國足協面對的“難題”,今天中國足協內部可能會就此事進行商討和研究。(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