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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陳華)中國足協昨天召開仲裁會議,針對青島中能俱樂部與球員劉健之間的“續約合同”真僞進行審理,會後並未公佈庭審結果。據悉,劉健以自由身加盟廣州恆大幾成定局,而在提出和解的建議後,青島中能可能被免予處罰。
提出和解
上週五,中國足協收到了司法筆跡鑑定中心給出的“劉健筆跡鑑定報告”,隨後決定再次召開仲裁委員會會議。昨天,中能俱樂部官員與劉健的律師都來到足協,但劉健本人沒有出現。
據悉,青島中能在答辯會上首次提出了庭外和解的意願,劉健律師也提出希望劉健獲得自由身。在這種情況下,中國足協同意雙方在兩天之內拿出和解方案。如果雙方和解不成,足協將會根據筆跡鑑定的結果作出最終的仲裁決定。記者從職業聯賽理事會執行局瞭解到,如果最終劉健以自由身轉會,其註冊屬於“特事特辦”,不會存在問題。
撲朔迷離
今年1月3日,恆大宣佈劉健以自由身加盟,中能在當晚發佈聲明,稱劉健與俱樂部有合約在身,轉會違規。
1月4日,劉健公佈了自己所持的兩份與中能的合同。一份是在中國足協備案的,2013年12月31日到期;另一份是俱樂部實際執行的,2014年1月1日到期。劉健表示沒有與中能續約,但中能聲稱手中持有一份與劉健續約至2017年1月1日的合同。
2月18日,這份“續約合同”的原件出現在中國足協仲裁委員會首次仲裁中,但中能在出示後並未將合同提交給中國足協仲裁委員會。3月初,中國足協仲裁委員會將爭議合同文本提交司法鑑定機構。4月4日,中國足協得到鑑定結果,但並未向外界透露。有媒體稱,鑑定結果顯示該合同造假。
影響權威
青島中能和劉健達成和解,看起來是一個三贏的完美局面:劉健加盟恆大,實現自身的價值;青島中能逃過扣分、降級乃至法律的處罰;中國足協保住了顏面。但是,深層次的問題並沒有得到解決:如何根治俱樂部和球員之間的“陰陽合同”?
“司法鑑定是用來支撐足協仲裁結論的,仲裁委員會應該結合雙方的說法和鑑定結果作出裁定。”中國政法大學體育法研究中心祕書長張笑世認爲,“就本案而言,我更關注接下來中國足協會如何處理後續事宜。法律層面的事超出足協能力所及,但行業內部的處罰必不可少,處罰的力度將直接關係到今後是否還會有此類糾紛發生。”
中國足協過於追求“和諧”,並不利於樹立行業管理者的權威。中國足協應當儘快擬定行業法規,消滅“陰陽合同”的生存空間,至少經查實的“陰陽合同”參與者(俱樂部與球員)都要承擔昂貴的違規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