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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 4月4日電(胡雪蓉)北京時間4月4日,中
國足 協正式公佈了對廣州恆大外援雷內的處罰決定。雷內因在中超第4輪比賽中豎中指被足協紀委會停賽4場,罰款2萬元人民幣。
關於對廣州恆大足球俱樂部隊運動員雷內違規違紀的處罰決定
各賽區委員會、各
足球 俱樂部:
2014年3月28日,2014中
國足 球協會超級聯賽第4輪,江蘇舜天
足球
俱樂部國信
舜天
隊與廣州恆大
足球
俱樂部隊的比賽在南京市
奧體中心
體育
場進行。
根據裁判監督報告、比賽錄像及當事人陳述等,當比賽進行到第85分鐘時,廣州恆大
足球
俱樂部隊8號運動員雷內做出侮辱性手勢,
造成不良社會影響。
依據《中
國足 球協會紀律準則》第55條之規定,做出如下處罰:
一、停止廣州恆大
足球 俱樂部隊8號運動員雷內參加中
國足 球協會超級聯賽的比賽4場。
二、罰款人民幣20000元。
上述罰款應按照《中
國足 球協會紀律準則》第17條規定執行。望各俱樂部從維護中
國足
球形象的角度出發,切實加強對運動
員、官員的管理教育,堅守道德底線,不斷提高規則意識、自律意識、
法律意識,以此爲戒,弘揚
足球
正氣,確保2014年中
國足
協舉辦的
各級賽事順利有序進行。
中國足球協會紀律委員會
主任:王小平
201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