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今年2月底,國安官方宣布和陳志釗簽訂了為期三年的工作合同,但他的報名一度出現問題,因為中國足協認為陳志釗存在年齡造假行為,為此足協昨天對陳志釗給予停賽4場的處罰。有意思的是,足協3月18日簽署的這4場停賽竟然是中超聯賽和預備隊聯賽前2輪,這顯然和沒有處罰一樣。
陳志釗出生於1988年3月14日,2012年9月加盟巴甲豪門科林蒂安。在巴甲期間,陳志釗很少獲得出場機會,最終他離開球隊加盟北京國安。在足協新賽季開打前發放的各球隊球員名單中,陳志釗的球衣號碼是23號,但是出生日期變成了1989年3月14日。
中國足協3月18日的處罰書中寫道,在收到有關俱樂部提交的注冊信息及情況說明後,經中國足協紀律委員會對相關球員以及俱樂部進行核查與認定,陳志釗存在年齡造假行為。最終足協根據《中國足球協會紀律准則》第65條之規定,給予陳志釗停賽4場的處罰(包括2014賽季中超聯賽第1、2輪,2014賽季中超預備隊聯賽第1、2輪)。
這個處罰讓人啼笑皆非,3月18日處罰通知出爐,中超前兩輪早已經結束,本周將迎來中超第三輪的比賽。停賽4場?這個處罰顯然沒有任何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