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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報訊記者徐揚揚報道:昨天,德國慕尼黑當地法院宣判,德甲霸主拜仁慕尼黑俱樂部主席赫內斯因偷漏稅罪名成立,判其入獄3年6個月。此次判決並非最終判決,根據德國法律,赫內斯和公訴方都可在一週內提出上訴。
赫內斯在庭審第一天就表示,自己的逃稅數額爲1850萬歐元,而不是之前所說的350萬歐元。但檢方在覈對了數百頁材料後得出新的逃稅數額——2720萬歐元!昨天,檢方向法庭提出判赫內斯坐牢5年6個月,但法官最終作出了3年6個月的判決,而且沒有緩刑。
該案件審理的焦點是拜仁主席的自我舉證是否有效,即在案發之前赫內斯有無主動坦白犯罪事實。在稅務風波剛被德國媒體爆料後,赫內斯就主動找到檢察機構,承認偷逃稅款的事實。但在昨天的庭審中,檢方並不認可赫內斯的自我舉證。他們認爲赫內斯未在稅務風波爆發前坦白,而是在德國記者發現了他的可疑賬戶並爆料之後,才急急忙忙地自我舉證,而且舉證並不充分,因此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