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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總政宣傳部文化體育局辦公室,有關行業體協,有關足球運動管理中心:
爲做好第一屆全國青年運動會(以下簡稱一青會)足球項目的競賽組織工作,根據國家體育總局《全國運動員註冊與交流管理辦法》(體競字〔2003〕82號)及《體育總局辦公廳關於印發第十三屆全國運動會和第一屆全國青年運動會運動員註冊和代表資格確定辦法的通知》(體競字〔2014〕11號)的相關內容,並結合中國足球協會運動員註冊、轉會相關管理規定,對做好一青會足球項目運動員註冊、交流及代表資格確定工作,提出具體要求並通知如下:
一、註冊要求與截止時間
(一)一青會足球項目參賽運動員的註冊工作,將結合中國足協2014年度全國運動員註冊工作單獨實施;參賽運動員的代表資格依據本通知規定的辦法確定。
(二)一青會足球比賽的參賽單位應符合國家體育總局的相關規定。一青會參賽運動員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體育局統一辦理註冊,代表省、自治區、直轄市下轄的城市或區縣參賽。
(三)一青會參賽運動員必須與其所代表的單位簽訂《一青會足球運動員代表資格協議書》(附件一),此協議書是運動員代表該單位參加一青會比賽的主要參考文件。
(四)已參加中國足協2014年度註冊或備案的適齡運動員,可代表其註冊的省級協會(包括重點城市協會註冊的運動員)下轄的城市或區縣參賽單位參加一青會。
(五)運動員已在2014年度代表相關參賽單位進行了一青會足球運動員註冊,且在2015年1月31日前確認註冊未改變參賽代表單位的,可以參加一青會。
(六)註冊期內首次在中國足協註冊的運動員,可以代表註冊的省級協會下轄的城市或區縣參賽代表單位參加一青會。
(七)參加一青會的運動員,應符合第一屆全國青年運動會競賽規程總則和足球競賽規程的有關規定。
(八)一青會足球參賽註冊截止時間爲2014年5月31日,解放軍運動員註冊截止時間爲2014年6月30日。
二、註冊年齡與骨齡
(一)男子和女子:1997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期間出生。
(二)1997年1月1日之後出生的男子和1999年1月1日之後出生的女子運動員均應通過中國足協組織的骨齡檢測合格,不合格的運動員可按照所測實際骨齡數值,參加一青會相應年齡組別的比賽。
(三)一青會參賽年齡具體組別設置以國家體育總局制定的一青會競賽規程爲準。
三、交流要求與截止時間
(一)運動員若在中國足協2014年度註冊期內轉會至新的省級協會,並代表新省級協會下轄的參賽代表單位參加一青會,應辦理《一青會足球運動員交流協議書》(附件二)。
(二)運動員已轉會到其他協會,但在轉會協議中已簽有應代表原註冊協會所在參賽代表單位優先參加一青會條款的運動員,原註冊協會所在的參賽代表單位也需爲該名運動員辦理《一青會足球運動員交流協議書》。
(三)交流截止日期爲2014年5月31日。
四、解放軍運動員
(一)解放軍運動員實行“兩次計分”的有關規定參照體育總局制定的相關辦法執行。
(二)解放軍運動員退伍後,在2015年1月31日之前可代表地方參賽單位重新註冊參加一青會。
五、一青會足球參賽註冊與年度確認工作程序
(一)各參賽代表單位應填報《第一屆全國青年運動會足球運動員註冊登記彙總表》(附件三)並加蓋一青會代表單位公章,連同參賽運動員的《一青會足球運動員代表資格協議書》原件和《一青會足球運動員交流協議書》原件(交流運動員提供),於2014年5月31日前一併向國家體育總局足球運動管理中心競賽部註冊辦提交,進行2014年度一青會足球運動員註冊。
(二)各參賽代表單位應在2015年度一青會足球運動員註冊期內(2014年12月1日至2015年1月31日),按時提交《第一屆全國青年運動會足球運動員註冊登記彙總表》,進行一青會註冊確認。首次註冊運動員應提交《一青會足球運動員代表資格協議書》原件。
(三)註冊時應同時將《第一屆全國青年運動會足球運動員註冊登記彙總表》電子數據發送至以下郵箱:ye_li@fa.org.cn。
六、代表資格爭議處理
如運動員代表資格出現爭議,將由國家體育總局足球運動管理中心負責組織進行具體覈查與裁定,必要時可提交國家體育總局裁定。
特此通知。
(來源:體育總局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