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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湖人119:108擊敗騎士的比賽中就出現了這一幕。尼克·楊率先扭傷膝蓋下場,第四節剛剛復出的喬丹·法馬爾又傷了了左腳。隨後湖人中鋒克里斯·卡曼又因爲六次犯規離場,這個時候湖人只有場上5人能用,替補席已經沒有一個能用的人了。
禍不單行的是,不久後中鋒羅伯特·薩克雷再次得到了六次犯規,按照慣例他也應該六犯離場。不過他下場後馬上又被趕回場上繼續比賽——因爲湖人場上湊不齊5個人了。
“我們都互相看着對方,我們都想知道接下來會發生什麼。”薩克雷談到自己得到第六次犯規又繼續回到場上的情景,當時他徹底懵了。其實像很多球迷一樣,即便作爲NBA球員,很多人也弄不懂這到底是什麼狀況,。
“我之前從未見過這樣的情況!!有人瞭解規則嗎?”加索爾在自己的推特上問。不光是球員,很多教練遇到這種情況也懵了。在薩克雷被罰出場之後,本來身着西裝在場邊觀看的納什跑到更衣室裏換了球衣,他準備出場救火,不過主教練德安東尼最終沒讓他上場。
德安東尼其實也搞不清這種情況。他說其實還是裁判過來提醒了他——“我和球隊討論過一種可能性,就是讓法瑪爾上場,讓他呆在一個角落不動以湊足人數,然後裁判們過來跟我解釋了規則,於是我們決定讓薩克雷繼續留在場上。我知道他很聰明,不會在剩餘時間犯規太多的。”
“大概有一半的規則都是我不知道的。”湖人隊員喬丹·法馬爾後來也笑着說。
原來NBA規定:當一支球隊犯規次數滿的隊員因沒有替補球員而無法替換時,裁判可以允許他繼續進行比賽,但要處以一次技術犯規,而這名球員此後的每一次個人犯規都將被額外吹罰一次技術犯規。
其實除了上文的規定外,NBA官方這方面還有更詳細的規定:如果只有5名合格的隊員,其中一名隊員受傷必須離場或被驅逐,他應由最後一名因6次侵人犯規而被取消比賽資格的隊員來替換。每一次需要替換受傷或被驅逐的隊員時,均應照此倒轉的順序處理。任一被取消比賽資格的隊員再進入比賽,應判罰一次技術犯規。
無獨有偶,2010年1月雄鹿和勇士的比賽,新秀庫裏吃到了個人第六次犯規。由於勇士已無人可換,主裁判允許庫裏繼續留在場上。當時的雄鹿主帥斯科特·斯基爾斯賽後接受採訪時說:“我從沒見過這樣的事兒,喬伊過來跟我講了講,我真不知道發生了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