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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策劃高克虎專題撰文張亮
慢打運動又有了新的代言人,而且還是這個世界上最有權勢的人之一。據《紐約時報》本月初報道,美國總統奧巴馬在高爾夫球場上並不是一個以速度聞名的人。據稱,奧巴馬在夏威夷度假時曾有一輪球用了多達六個小時。更要命的是,他還是在坐球車的情況下打球的。
對於高爾夫球運動來說,這並不是一個好消息。在高球界,慢打已經成爲最大的公害,雖然我們無法將慢打定罪,但很多潛在的高爾夫愛好者卻因爲慢打而選擇了遠離。
那些著名的慢打事件
《紐約時報》寫道:奧巴馬先生對高爾夫的愛好可謂“狂熱”,這從他總是選擇在夏威夷打高爾夫度過聖誕假期就可窺一斑。奧巴馬在12天假期打了7輪球,有一輪花費了多達6小時。有一次因爲他打得太慢了,等到天黑無法繼續的時候他只打到17洞。
除了奧巴馬這些票友之外,專業選手也會出現慢打情況。國人對慢打事件感受頗深的體驗來自2013年美國大師賽。在這場大滿貫賽上,中國小將關天朗在第二輪第17洞因慢打被罰1杆。在罰杆決定作出後,2輪成績正在晉級線上徘徊的球迷們一下都傻眼了。在當時,關天朗的成績排名在50名之外,他想憑藉在前50名這一標準晉級已不可能,只有通過距離領先者差距不超過10杆這一標準來闖關。他兩輪的成績是148杆,高於標準桿4杆。若沒有被罰的這一杆,則爲147杆,晉級沒問題。但被罰後,晉級與否完全掌握在領先者手裏。雖然最終關天朗壓線晉級,他的神奇之旅得以延續,但國人依然感到後怕。
而日本新人王松山英樹在2013年英國公開賽上更因慢打而吃了大虧。松山英樹被罰是在第三輪,當他在穆菲爾德第17洞接受一杆處罰時,他距離英國公開賽領先僅差3杆。他的帕變成了柏忌,他最後在第18洞也吞下柏忌,他交出72杆。賽事主辦方隨後解釋說,松山英樹在第17洞的深草中擊第二杆的時候花2分鐘12秒,因此要接受罰杆。最終,他僅獲得並列第六名。很顯然,因慢打被罰的那一杆對他的影響很大,讓他的衝冠進程走了不少彎路,最終被甩出冠軍爭奪圈。
慢打是有傳統的
關天朗與松山英樹被罰,目前看來是撞在槍口上了。要知道,在美巡賽上,可真有着不少慢打者,很多還混得很好。
山姆·史尼曾經這麼形容本·霍根:“等霍根推杆的功夫,你完全可以抽一根雪茄。”加西亞也是出了名的慢節奏。伍茲曾回憶道,“2002年,我與加西亞同組。有一個洞他重複握球杆有20多次。”本·克瑞也經常製造壓組。而壓組過長,會讓後面的球員打一下歇一下,揮杆節奏受影響,精神氣都掉了。
揮杆節奏拖拖拉拉的羅相昱如果不是引起公憤,也不會在2012球員錦標賽上被罰杆。當時,羅相昱的表演讓所有選手皺眉。擊球前,他不停擺動,時不時後退重新來過,有幾次,他還會故意擊不中球,以便重新開始。他最終也因此被罰杆。這也讓他成爲巡迴賽上不受歡迎的人。在2010年的調查顯示:如果某個球手在大滿貫賽上面對一個3英尺制勝推杆,美巡賽球手最想給哪位球手喝倒彩,不想讓他推進洞中。大約14%的選手選擇了伍茲。其次是羅相昱,9%的選手選擇了他。而加西亞排名第三位,一共有8%的選手。這其中,伍茲是因爲勝率太高妨礙別人奪冠而入選,加西亞主要是因爲脾氣太火爆,而羅相昱被人放冷箭的原因就只能歸結於慢打讓所有與他同組的人都難受了。
有關慢打被罰的規則
對慢打者執法,並非無規章可循。這一點,在高爾夫的《規則》6~7裏說得一清二楚。
在註釋裏,《規則》如此寫道:在沒有充足理由的情況下,如一組球員的打球進程超過了規定時間,或者第二組或隨後組處於“落後”位置時,該組球員將被計時(第一組球員只要超過規定時間即被計時)。計時開始後,如果任何一名球員在“首先攻果嶺(包括三杆洞開球)、切球或推球”時超過50秒,或在發球臺開球、“第二或第三個擊球”時超過40秒,他將被視爲有一次“慢打”。而一個被業內廣泛認可的時間標準則爲:3杆洞11分鐘,4杆洞14分鐘,5杆洞17分鐘,第一個人的時間爲50秒,第二個人爲40秒。也即是說,大多數情況下,18洞應該不超過4小時30分。在巡迴賽上,則有更詳細的規則,LPGA規定的打球速度爲30秒(發球臺開球、第2或第3個擊球),比美巡賽的少了10秒。
對於慢打的處罰,則爲一次慢打,裁判員對其進行口頭警告,兩次慢打則要動真格了——罰一杆,關天朗與松山英樹就是至少有2次慢打,被警告以及計時後,才被罰的。而3次慢打則罰兩杆,一旦有4次慢打,那就意味着球員根本就無視規則,其待遇也恐怖:直接取消比賽資格。USKG的規則則更嚴厲:第一次提醒,把出發時給的綠卡換成紅卡,第二次被罰下則全組罰2杆(不是隻罰一個人),第三次則是直接取消資格。
需要指出的是,判斷一名球員在比賽過程中是否“慢打”,不是以“每一杆所用時間”爲判斷依據,而是以“某一洞所用時間及與前組的間距”爲標準,比如某名球員開球的準備時間較長,那麼她在球道上和果嶺上可以支配的時間就相應縮短了。
慢打者並不認爲自己慢
在巡迴賽高額獎金的激勵下,球具商們集體喊出“每一杆都很重要”的口號。有時一杆之差,帶來的獎金就千差萬別,差一杆丟掉冠軍,獎金相隔幾十萬美金是經常的事情。這就使得球員們揮杆時格外謹慎。慢打者即便是球離果嶺100碼左右的距離,他也會跑上果嶺看看地形,然後回到球位再就選杆的問題與球童商量頗久,終於選定了,再要十幾次試揮;到了果嶺上,看線也是如此,要蹲下、跪下、趴下來來回回看;發球臺上就更不用說了,一次次看方向,擺姿勢,球就是打不出去。
據說,全球每年因爲受不了球場打球速度慢而放棄這項運動的球員有300萬人。有一個調查非常有意思,在美國某網站關於“打球速度”對業餘球員進行的調查中,57.8%的球員認爲自己打球速度“快”,37.4%的球員認爲自己速度“適中”,只有4.8%的球員承認自己打球速度“慢”。有趣的是,在對他人打球速度的調查中,56.2%的球員認爲別人打球速度“慢”,41.8%的球員認爲別人打球速度“適中”,只有2.0%的球員認爲別人打球速度“快”。也就是說,幾乎人人都認爲自己打球速度快,沒人覺得自己慢。
罰杆比罰款更見威力
面對慢打帶來的困擾,人們也開始各自想招:美國青少年高爾夫協會規定,3人同組時,第一個結束這一洞的球員需步行前往下一洞發球臺,第2個結束的球員先不要離開,而是拿着旗杆,等待第3位球員推進洞後,把旗杆放回原位。2011年,3人組18洞的平均打球速度爲4小時21分鐘,比2010年快了10分鐘。而伍茲提出的解決辦法很簡單,那些慢打的球員應該直接被罰一杆,不必事先警告他們。而且,罰款根本不頂用,因爲相對比賽獎金來說這只是九牛一毛。慢打球員不心疼錢,要罰就直接罰杆!
結語
慢打也要有節操
高爾夫諺語裏有一句“慢打快走”,說的就是球友在揮杆時可以從容,力圖每一杆都能對自己有一個完美的交代,而揮杆完後則不可浪費時間,需快速離開,把更多的時間留給下一組球友。也即是說,在高爾夫中,慢打是被允許的。但是否慢打者就可以無節操,無極限地在球場上拖延時間,而不會有任何責罰呢?自然不是,高爾夫雖然是個人運動,但它同時也是紳士運動。在自律的原則下,高爾夫蝸牛是人見人怨的,畢竟,慢打浪費的絕非一個人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