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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志遠與家人在一起
陳志遠剛剛任命了曼聯傳奇球星索爾斯克亞(右)爲加的夫城隊新主帥
陳志遠的女兒(右)近來出鏡率很高
陳志遠的外甥女朱麗倩與丈夫劉德華
陳志遠一家都很崇拜老爵爺弗格森
加的夫城老闆陳志遠,在馬來西亞是響噹噹的人物,零售消費品、博彩、保險、酒店、快餐連鎖店、房地產等領域,都有他的蹤影,每年營收超過200億元人民幣,身家超過13億美元。他的生意經很簡單,即有錢賺的生意都會做,不會因爲有單一喜好而100%專注在單一領域。除了什麼生意都做,陳志遠還有另一個經商原則:只要遇到好價錢,什麼都可以賣。這不難明白,做生意,本來不就是這樣嗎?
連寫7年信,引進麥當勞
“我在品牌創立的路途上,可能稱不上是一個很成功的例子,品牌塑造講究的是專注,但我無論是在本地或是海外的擴充道路上,卻從來沒有專注過;但幸運的是,這麼多年來我遇上了很好的合作伙伴,大多數是本地或國際成功的品牌。”多年前,陳志遠曾在馬來西亞品牌協會的一場分享會上,這樣評說自己的生意。麥當勞正是他引入馬來西亞的第一個國際品牌。
1973年,陳志遠在美國友邦保險公司做代理。此時的他是馬來西亞商界一個毫不起眼的小角色,來自馬來西亞柔佛州峇株巴轄縣,年紀輕,才21歲;學歷低,16歲即因家境拮据輟學擔任銀行書記員,數年後開始兼職做保險代理。
但美國《時代週刊》一篇題爲“漢堡包王國”的文章改變了他的命運。陳志遠至今還記得,這本雜誌賣3令吉(馬來西亞貨幣單位),裏面講述了美國麥當勞快餐連鎖店的故事。
他如飢似渴地讀完後,看到了賣漢堡包的致富前景。能不能引進馬來西亞?抱着試一試的心態,他寫信到美國芝加哥的麥當勞總部,申請在馬來西亞經營的專利權。
不難想象,對方必然是拒絕。但陳志遠的能耐在於,他一連7年堅持寫下數百封的申請信件,讓麥當勞總部工作人員都認識了這位“Vincent Tan(陳志遠英文名)”。1980年12月,陳志遠擊敗多家實力雄厚的財團,最終取得馬來西亞麥當勞的特許經營權,並持有51%股權。1982年,馬來西亞首間麥當勞現身吉隆坡武吉免登路。陳志遠就此掘得第一桶金。
“中小”爆發力築百億王國
1984年初,陳志遠收購主業爲鋼纜的成功工業控制性股權。作爲首家收購戰利品,“成功”兩字的公司名稱沿用至今,演變成今日的馬來西亞成功集團,並於2006年上市。
成功集團龐大的業務中,不少是陳志遠的得意之作,當中不乏家喻戶曉的品牌,包括星巴克、7-11便利店等。1984年,他獲得7-11便利店經營權。而到2015年,7-11便利店在馬來西亞的門店數將從現在的近1500間增至2000間。星巴克由陳志遠在1998年亞洲金融風暴期間引入,在當時是一項不被看好的投資,但經過12年的耕耘,業績也十分可觀。
2008年全球金融海嘯後,陳志遠跨國步伐明顯加快。2009年底,他通過馬來西亞網絡支付巨頭MOL環球收購美國社交網站鼻祖Friendster的所有股權。而2010年,MOL環球將Friendster的專利權脫售給Facebook,獲得其70萬股。這筆股權在2011年中,就轉變成350萬股,佔Facebook股權1%。2012年,隨着Facebook在納斯達克上市,陳志遠的個人財產暴增5億美元。
2010年2月,他又宣佈與比亞迪董事長王傳福合作,在馬來西亞設立首個右駕駛盤市場組裝基地。陳志遠曾有一番自白:“有人問我,我是如何建立起我百億的企業王國時,我說,我的事業由許多不同規模的中小企業組合而成,多數穩健增長,也有部分已穩健發展成大型的企業,都是由小規模做起,再堆砌成更巨大的集團。如果規模得當,中小企業的擴充力量是非常具有爆發力的。試想一間店面1個月的營業額爲100萬令吉,積極擴充至10家店間的話,即一個月可取得1000萬令吉的銷售,如果是100家就有1億令吉收入……這就是乘數效應的厲害了。”(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