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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健轉會恆大一事,在沸沸揚揚地鬧了3天之後,終於在1月6日有了一定的進展。當天,劉健和廣州恆大俱樂部管理人員前往中國足協,把相關材料交給了仲裁委員會。同時,中能俱樂部也向媒體公布了此前發給恆大俱樂部表明劉健“非自由身”的公函,並且譴責恆大擾亂市場。至此,中能、恆大和劉健之間已經徹底無緣“和平分手”。
恆大進京送材料
在恆大官方宣布簽約劉健後,發生在劉健與中能之間圍繞合同真偽的矛盾一直在球員與老東家之間展開,而恆大從未有關官方表態。
不過,從3日晚接受網站的采訪稱中能所出示的2017年的合同涉嫌造假,到公布自己手中的兩份可能被認定為“陰陽合同”的合同,其實均非劉健本人意願,而是在恆大俱樂部的授意之下。所以,大家也清楚劉健的態度其實就是恆大的態度。
恆大雖然一直沒有聲音,但包括准備申請仲裁的材料,幫劉健找律師等,一切都在4日、5日的兩個休息日中緊鑼密鼓地進行。
1月6日,恆大俱樂部管理人員和劉健共同出現在中國足協,向仲裁委員會提交了申請。這也是恆大第一次與劉健一起出現在公開場合。
劉健向中國足協提交了自己手中的兩份“陰陽合同”,提出了以自由身轉會恆大的申請。同時,劉健也提出了“筆跡鑒定”的申請,這也意味著2017年的合同終將曝光。無論最終劉健是否能以自由身轉會到廣州恆大,2017年合同的真偽都將有個說法。
仲裁委員會表示足協會盡快進行調查,並將召開會議進行討論。但是,對於2017年合同的真偽,最終將由司法部門進行鑒定。
中能公布告知函
中國足協仲裁委員會在接到恆大和劉健的申請後,也將相關情況通知了中能俱樂部。
中能也在1月6日向媒體公布了在2013年11月和12月分別發給恆大的公函,內容都是向對方說明劉健非自由球員。
第一份公函的落款時間為2013年11月22日,內容包括中能隊對未來一年征戰中甲聯賽的想法,其後還附上了“青島中能足球俱樂部征戰2014年中甲聯賽簽約球員名單”,其中,17號劉健的名字也在其中。
第二份公函的落款時間為2013年12月27日,內容為:“我部球員劉健是青島中能隊的主力球員、隊長,是青島足球的旗幟,也是明年青島衝超的重要球員之一,目前尚有合同在身,望貴俱樂部大力支持我部的工作,支持青島足球的發展,不要再同劉健談論轉會一事。”
中能公布兩份公函的意圖也很明顯,就是讓大家知道,俱樂部早已就劉健非自由身的情況告知恆大,但對方卻執意宣布劉健加盟。“在我們無奈把劉健的合同傳真給恆大後,對方還是沒有正面回應,只是把劉健推到前面,推到與老東家的對立面,這是我們非常不能接受的。”中能方面表示,“恆大看好了誰,就早早盯上,用高額轉會費和簽字費引誘,這讓球員怎麼能安心踢球?這是擾亂市場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