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劉健轉會上演羅生門式鬧劇
中能誓要與恆大死磕到底
眼下,劉健轉會事件成了熱門話題。1月3日,廣州恆大俱樂部宣佈劉健加盟,不過就在當天青島中能俱樂部就把與劉健簽訂至2017年的合同傳真給了恆大;緊接着劉健公佈了自己手中的兩份合同,並表示中能傳真給恆大的合同存在造假。在足協備份的那份所謂的“陽合同”中,劉健與中能的合作關係於2013年12月31日到期,其年薪爲80萬元加20萬元績效,而另一份“陰合同”年薪高達260萬元。據悉,廣州恆大俱樂部將於近期向中國足協提請轉會仲裁,如果雙方最終和解則是皆大歡喜;不過一旦對簿公堂,劉健的職業生涯很可能就此提前結束。
劉健曾試圖補償200萬
上賽季,青島中能在放走了球隊核心球員鄭龍之後開始一蹶不振,並且在最後一輪負於北京國安慘遭降級,而同城的青島海牛卻從乙級衝入中甲,競爭對手與自己站到同一個平臺,下賽季的中能可謂困難重重。就在此時,劉健提出轉會恆大讓中能難以接受。爲了留住這位國腳,中能給劉健開出了一份難以拒絕的合同,年薪達到了400萬元。此前,接觸劉健的兩傢俱樂部分別是江蘇舜天和貴州人和,不過與400萬的年薪,相比加盟亞冠冠軍球隊顯然更具有誘惑力。
目前,劉健轉會似乎陷入了一個死結,當事人和中能俱樂部都揚言尋求法律支持,恆大更是發表聲明質疑中能。中能俱樂部副董事長於濤反覆強調,“劉健是個迷路的孩子,但中能俱樂部不能迷路。”值得一提的是,上賽季已經決意離開的劉健曾私下表示,“我希望能同俱樂部好聚好散,哪怕我個人爲俱樂部做出一些補償也可以。”而當時他希望補償中能俱樂部的金額大概在100萬至200萬元之間。不過對於“補償”的說法,于濤卻嗤之以鼻,“這是相當可笑的問題,這還是錢的事情嗎?如果拿錢補償可以搞定轉會事情的話,我想他早就走了。”
職業生涯或就此報銷
青島中能俱樂部多次強調,與劉健所籤至2017年的合同是“白紙黑字”的。爲了挽留隊長,他們又打出了親情牌。中能俱樂部副總裁日前表示,不存在所謂的陰陽合同,兩份合同並不是同時籤的,只是爲了加錢,爲了留住劉健,讓他安心履行後面的合同。鑑於雙方的焦點主要在於合同真僞,想要鑑定,司法的介入已經不可避免。
據悉,目前恆大也祭出曾打巴里奧斯“叛逃”官司的律師團隊介入劉健的轉會。如果兩傢俱樂部的交涉始終沒有結果,恆大將在近期向中國足協提請轉會仲裁,屆時中國足協將會要求青島中能俱樂部提交他們與劉健之間的工作合同。在恆大提出仲裁之後,由足協出面調解,最終以一個雙方都能接受的方式解決此事。當然如果雙方沒有達成一致,青島中能又堅決不願意退讓,一旦對簿公堂,劉健的職業生涯很可能會就此結束。瀋陽晚報、瀋陽網記者李慶實
何爲陰陽合同?
所謂的“陰陽合同”是指當事雙方簽訂的兩份內容不同的合同,一份對外,一份對內。其中,對外的並不是雙方真實合同。在足球圈,“陽合同”要送到中國足協備案,而“陰合同”則在俱樂部和球員之間祕而不宣。“陰陽合同”在足壇存在已久,訂立“陰陽合同”屬於違法行爲,俱樂部和球員都有風險,王棟、于濤等多名球員轉會時都曾遇到過這一問題。爲何雙方要鋌而走險呢?其產生有一定的政策背景。中國足協曾經兩度發佈限薪令,俱樂部爲了高薪吸引或挽留有實力的球員,於是採用“陰陽合同”的辦法規避限薪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