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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寧波市北侖區教育局“已和校方取得聯繫,並要求學校撤回該處分”的意見,北侖中學校長林世華今天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學校對此事進行了反思,雖然學校的出發點是對學生負責,但方法欠妥,不過,“我們還是要尊重校紀校規,即便要撤回處分也需要和學生及家長進行討論,最後作出有利於學生的調整。”
這張讓學校“反思”的佈告已在微博上瘋傳多時,令很多網友發出了與體育營銷專家張慶一樣的感嘆“不可思議,豈有此理”。
1月3日,因“其中的文字讓許多關心籃球的人看了驚愕甚至會衝動”,網友@謝延哲在自己的微博上貼出一張落款有寧波市北侖中學印章的佈告,佈告的基本內容是,北侖中學的6名同學,於“(2013年)12月29日16點30分放學後,在籃球場地打籃球”,根據《北侖中學學生獎懲條例》規定,這6名同學受到“公開點名批評,成長指數庫扣4分”的處罰,且“希望其他同學引以爲戒,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做一個文明的中學生!”
當天晚上,北侖中學團委通過官方微博發佈了“‘北侖中學學生在用餐時間運動被批評’的說明”,稱按學校作息規定,16點30分後是學生用餐時間,出於“確保學生按時就餐,避免影響身體成長;用餐時間段學生運動,缺少教師管理,擔心學生出現意外的運動損傷。”學校不建議學生在該時段運動。
“北侖中學是寄宿學校,那天是週日返校日,食堂供應時間有限。大概4點40分,值周老師在巡校時發現這幾名同學還在打籃球,而且已經打了有一段時間了,所以對他們進行了口頭勸阻,但個別學生不聽勸阻,繼續在運動場運動。”北侖中學的一名知情老師向記者講述了當天的情況,而對幾名學生的處罰依據是《北侖中學學生獎懲條例》中“不按規定時間與要求,擅自進入運動場地”一項。“我們並非不讓學生開展體育活動,相反,學生有大課間、早鍛鍊和正常的體育課、體活課等各種機會去運動場上鍛鍊,那些時段都有老師在旁進行監護,避免學生在體育活動中受傷。而其他時間,沒有老師監護的情況下,我們更會擔心學生的安全問題。”該老師的擔憂,林世華將其總結爲“現在的學生傷不起。”層出不窮的校園安全糾紛,甚至“有時候學校不一定賠得起”的先例,讓一線教育工作者產生了很多欲言又止的無奈。
“基層學校對學生開展體育運動通常都望而生畏。”該老師的無奈在新時代青少年體質健康促進中心副主任陳智勇眼中,是中國校園裏的“普遍現象”,“在宏觀政策領域,已經有很多要求學校推動校園體育的政策,但在基層的實際工作中,仍欠缺解決問題的可行辦法。”而制約學校體育落到實處的正是“場館的運營成本和學生安全問題”。“安全問題是主要原因。當動力和阻力橫亙在決策者眼前,在現實中誰佔優,最終的事態就會趨向佔優的一方。”陳智勇向記者介紹,在校園體育的推行過程中,方向性政策的出臺和輿論對增強青少年體質的呼籲都是動力,但現實中,只要有學生在學校裏出現意外,責任界定不明確的現狀總是讓校方啞巴吃黃蓮,這形成了強大的現實阻力,“體育本身就註定了運動傷害的存在,按常理,一定比例的損傷是應當允許的,但在社會觀念和對學校的考覈標準中,對學校體育的要求往往是零傷害。”
因此,即便現在有獲得了社會和主管部門認可而願意承擔風險的校長,但現實中更多的,是爲了避免風險而因噎廢食的學校。“沒有成本保證和時刻監控就無法確保學校運動場地的隨時開放。”陳智勇表示,這足以詮釋在運動場地嚴重不足的狀況下,擁有場地條件的學校不僅難以對外敞開大門,甚至對學生也有所保留的矛盾現狀。
但長此以往,不僅學生對體育運動的需求會逐漸減弱,一代人對體育的認知也會產生變化。在調查中,記者發現,這張佈告引發的不僅是對事件本身的關注,更翻出了很多網友“因爲踢球被老師要挾請家長”、“被迫當着全班用剪刀扎破足球”等痛苦經歷。“讓孩子進行體育運動最好的方式是培養他對這項運動的興趣,如果讓他覺得他是因爲打籃球而被處罰的,那他對籃球甚至對體育的熱情也就消減了。”張慶表示,學校教育意識的侷限性讓孩子只能成長在同樣侷限的學習環境中,“我們此前針對很多城市白領作過一項調查,在他們的印象裏,提到體育就聯想到累到要吐的體育課。說明長期以來,我們開展體育活動的辦法確實太少了,尤其在孩子最需要體育鍛煉的時候。”
“孩子有參加體育鍛煉的權利,即便風險再大也應當允許他們跑到操場上。”學生對體育運動的需求讓北京東城區龍潭中學的體育老師程鵬體會頗深,課後的興趣班往往讓學校的學生“天黑纔回家”,“在參加體育鍛煉的事情上,學生是很願意活動的,但主要問題在於家長是否認可。有的家長不支持,學生只能兩頭騙,告訴家長學校有事又告訴學校他已經回家,其實總能在操場上看見他。”
“我的孩子,每週三學校會組織他和同學去做社會實踐活動,一幫孩子帶出去風險更大,但對他的鍛鍊也非常明顯,學校如果真的願意去做,辦法總會有的。”拋去家長的身份,張慶表示,“想進學校辦個活動,很難。”目前,國內的學校還是一個相對封閉的體系,無論中小學還是高校,校園已經變成了象牙塔,“爲何不能嘗試打開校門辦體育呢?”在張慶看來,社會上很多人沒有健身場所,而學校體育設施又大面積閒置,倘若引入正規的社會體育組織來進行管理,在校方給他們提供場地的同時,要求這些組織給予學校輔助教學或安全監管的支持,用百花齊放,不一而足的方式去變革現行教育體制,或許能讓侷促的校園體育有新的契機。”
“想當初,史密斯博士發明籃球就是因爲學校裏的孩子正值荷爾蒙分泌旺盛的年齡,沒有東西可消遣,於是他倡導大家往籃筐裏扔球。”張慶嘆着氣表示,但諷刺的是,同樣的年齡,我們的學校卻被束縛得不敢讓孩子站在籃球架下,“如果史密斯博士所在的學校也如此懲罰運動的學生,那籃球應該不會被髮明出來了。”
本報北京1月6日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