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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廣州恆大俱樂部已經宣佈國腳劉健加盟,但此事最終能否成行依然存疑。1月3日,青島
中能 俱樂部出示了一份劉健簽署的續約至2017年的合同,今天,他們又表示,如果中
國足 協不能解決三方的糾紛,將訴諸司法。
目前,劉健出示了兩份合同,一份是足協備案合同,到2013年12月31日結束,另一份是正式合同,到2014年1月1日到期,這兩份合同都沒有續約條款。劉健本人也表示,沒有和青島
中能 簽署其他合同。
青島
中能 則發佈聲明:“劉健系我俱樂部職業隊簽約球員,合同期爲2013年12月1日至2017年1月1日,廣州恆大從未就該轉會事宜與我俱樂部進行正面接洽,我俱樂部也堅決不同意該球員轉會。”青島
中能 同時出示了一份劉健簽署的“續約至2017年的合同”。不過,對於青島
中能 出示的合同,劉健認爲是“僞造的”。
據內部人士透露,本次劉健的合同糾紛,還是中
國足 球特有的“陰陽合同”在作怪。據瞭解,有俱樂部爲了應付中
國足 協限薪令,與隊員簽約時通常會簽訂兩份合同,“陽合同”的薪金標準符合足協規定,用於備案,“陰合同”對應的是球員的真實薪金及合同期限,也包含了諸多附加條款和約束條件。
目前事態發展至此,青島
中能 表示,如果中
國足 協解決不了問題,就要付諸司法,“就算三敗俱傷也在所不惜”,而一旦劉健的合同糾紛進入司法程序並驚動
國際足聯 ,不但青島
中能 、劉健、廣州恆大脫不了干係,或許連中
國足 協都將受到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