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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健轉會廣州恆大風波正在愈演愈烈,昨天,劉健公佈了自己手上的兩份合同原始文件,並怒斥青島
中能 僞造合同。若這兩份合同屬實,劉健確實屬於自由身。同時,由於合同上有劉健的個人信息,他的手機在昨天也收到了很多球迷的短信和電話。
劉健公佈的兩份合同原件中,記者清楚地看到一份合同截止時間爲2013年12月31日,另外一份的截止時間則是2014年1月1日。值得注意的是,這兩份合同就是一直傳言中的陰陽合同,一份年薪是80萬元,另外一份年薪則是260萬元,二者相差巨大。據悉,80萬元的年薪合同爲在中
國足 協備案的合同,而260萬元的合同則是劉健實際上在青島
中能 領到的真實薪水。
但不管劉健的薪水多少,兩份合同上的截止時間均已經超過時效。也就是說,假如青島
中能 最新拋出的到2017年的續約合同是僞造的話,劉健毫無疑問將是自由身,轉會廣州恆大一點問題都沒有。在談到所謂的續約合同時,劉健表示:“青島那份合同,除了第一頁是原件以外,其他後面幾頁全是複印件,而且簽名的位置和我手上的這份合同都一模一樣,事實怎麼樣,我相信大家心裏都已經有數了。”
另外,由於在網絡上公佈合同時,未將個人信息隱去,劉健的手機也遭到曝光,大量球迷給劉健發短信打電話,鼓勵、辱罵皆有,但劉健並未迴應。
>>迴應
中能 稱劉健簽名可檢測
中能 方面透露與劉健的新合同是簽到2017年,但劉健稱
中能 出具的新合同僞造了他的簽名,對此
中能 發言人黃建表示:“劉健簽名的合同就擺在那裏,可以隨時接受鑑定,俱樂部也相信法律、法規可以保護企業的正常權益。”
黃建表示:“關於劉健合同到底是否到期,誰說都並不重要,關鍵還是合同的白紙黑字擺在那裏。球員怎麼說、怎麼做,包括想要做筆跡鑑定,那是他的權利。俱樂部的態度是,要求他履行合同、及時歸隊,否則一切後果自負。”
中能 方面介紹,外界理解的合同以足協現有備份合同爲準並不準確,“
中能 與劉健的合同簽署時間是2013年10月,這個時間正值兩次註冊備案的間歇。根據中
國足 協最新一期對地方足協官員‘有關職業俱樂部球員註冊轉會規定的培訓’要求,對於新籤合同,俱樂部需在臨近的一次球員註冊時間到足協備案。
中能 只要在2014賽季的註冊時間內將球員合同備案至足協即可。”
中能 方面表示,2013年下半年與俱樂部多名球員簽訂新合同,都要到2014年註冊時再提交給足協備份,“根據《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雙方簽訂合同即意味着合同生效。只要我們在註冊時提交新合同,新合同肯定是有效的。”
>>動態
中能 向足協提起申訴
昨天,
中能 相關高層透露,目前俱樂部已就劉健轉會不合規定等相關問題向足協提起申訴。
中能 表態稱,如果足協解決不了問題,會訴諸司法。
中能 方面表示,申訴內容主要是針對劉健作爲俱樂部簽約球員,私自與其他俱樂部簽訂合同,以及恆大俱樂部單方面宣佈與俱樂部有合同的劉健簽訂工作合同等問題。此外
中能 方面還表示,劉健單方面將合同對外公佈,違反了合同中規定的保密協議,因爲這屬於俱樂部的商業機密。
目前中
國足 協尚未研究處理這起申訴事件。由於各方提供的資料對立,一旦走上足協仲裁決定,就意味着劉健、恆大或
中能 必有一方將受到處罰。
而劉健合同糾紛一事一旦進入司法程序,
中能 、恆大乃至中
國足 協都有可能受到FIFA的處罰。“就算三敗俱傷我們也在所不惜。”
中能 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