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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日,中國足協確認已經收到了有關申花搬遷至昆明的材料。24日,中國足協相關負責人表示,申花提交的材料並不符合變更註冊地的規定,尤其是材料中缺少申花六大股東的簽字。
足協相關負責人指出,申花提交的材料存在着一些問題,“第一,申花遞交的(材料)還不符合變更註冊地址的相關規定,其中非常重要的一個問題,俱樂部的重大決定需要俱樂部董事會的通過並由六大股東簽字,但是在申花遞交的材料中沒有提供股東的決議。再者,雖然在昆明註冊了上海申花聯盛足球俱樂部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但一家公司無法獲得兩個中超的參賽資格,除非申花在上海完成工商註銷程序,把公司的整體遷到昆明。同時,申花還要取得上海和昆明兩地體育主管部門的認可,從目前來看前兩點很難實現。”
該負責人最後表示,“中國足協尊重球隊投資人,但更要尊重公司法體育法以及中國足協的相關規定,在這個問題上很難有通融的餘地。”(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