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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爾克森是真的要爲自己的不冷靜付學費了。昨天,中
國足 協紀律委員會開出罰單,因爲在足協盃首回合比賽中的報復性犯規動作,埃爾克森被處以停賽4場、罰款2萬元的追加處罰。
在12月1日足協盃決賽首回合比賽中,恆大外援埃爾克森對人和球員楊昊做出報復性的犯規動作,推倒楊昊的埃爾克森被當值的
日本 籍主裁判出示紅牌罰出場。對於埃爾克森的這個動作,比賽監督與裁判監督在賽後都寫進了比賽報告中,並且上交了裁委會與紀律委員會。
昨天下午,紀律委員會正式召開會議,對埃爾克森的這個行爲進行了研究,結果一致認爲屬於暴力行爲,必須進行追加處罰。按照中
國足 協紀律處罰條例第54條第一款規定,對埃爾克森進行停賽4場、罰款2萬元人民幣的追加處罰。
由於今年中國足協主辦的所有賽事只剩下足協盃決賽第二回合的比賽,因此對埃爾克森的追加處罰將延續到2014賽季,但他的另外3場停賽將只在足協盃中執行,這樣實際上不會影響他在明年賽季開始之後正常參加
中超 聯賽。(李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