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在上週日的足協盃決賽首回合比賽中,恆大外援埃爾克森因爲報復性把楊昊推倒在地,被日本籍主裁判木村博之直接出示紅牌罰下場。昨天,中國足協公開了對埃爾克森的追加處罰:停賽4場以及罰款2萬元人民幣。不過,除了缺席足協盃決賽第二回合的比賽之外,埃爾克森剩餘的3場停賽究竟該如何執行,足協並未給出明確說法。
在足協盃決賽首回合恆大客場與人和的比賽中,埃爾克森和楊昊拼搶時被對方踩到腳部,隨即轉身擊打對方面部,導致對方倒地。隨後,日本籍主裁判向埃爾克森出示紅牌將其罰下。賽後,比賽監督和裁判監督將埃爾克森的行爲寫進了比賽報告,並遞交給了足協裁委會和紀委會。
紀委會經過研究認定,埃爾克森的動作屬於暴力行爲範疇,依據“足協盃賽規程”和“足協紀律準則及處罰辦法”的有關規定,對他實施停賽4場、罰款2萬元的處罰,其中包括足協盃決賽次回合恆大主場與人和的比賽。另外,紀委會還依據“足協紀律準則及處罰辦法”決定,今年沒有執行完的停賽順延至足協主辦的另一項賽事的正式比賽中。由於恆大今年只剩下一場國內正式比賽,因此埃爾克森剩餘的3場停賽將在下賽季中超聯賽中實施。不過這一處罰給外界留下的懸念是:剩餘的3場停賽,到底是指停3場足協盃比賽還是2014賽季頭3場正式比賽?
處罰公告原文對此表述是:“未執行完的場次將按《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及處罰辦法》第四十二條(三)中規定執行。”翻閱相關文件可知,這條規定具體如下:“在某一項賽事(包括有年齡限制的賽事)中沒有執行的停賽(被淘汰或該賽事的最後一場比賽),應累計入中國足球協會主辦的另一項賽事中的下一場正式比賽中。”昨天有消息稱,埃爾克森的另外3場停賽將只在2014賽季的足協盃比賽之中執行,但這一決定目前沒有得到中國足協的官方確認。
(唐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