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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代表
神一般的存在
-東莞時報記者李立
前晚,東莞新世紀客場戰北京的比賽中,出現了“坑爹”的一幕:第四節還剩下5分53秒時,烈豹將分差縮小至2分,北京隊發邊線球時遲遲未能發出,眼見就要5秒違例,孫悅趕緊叫了一次短暫停,裁判也爽快地給了北京隊暫停。但按照規定,短暫停只在最後兩分鐘才能叫,因此北京隊那次叫暫停,應該被判技術犯規。
面對這樣一個錯判,當值技術代表宋憲賽後用“無可奉告”來解釋這一錯誤——在很多時候,CBA的技術代表就像是球場法官,而出現“錯判”他們往往又是一副事不關己的樣子,那麼“技術代表”到底是一個什麼樣的存在呢?
神一般的存在唄!
“技術代表”是CBA聯賽獨特的產物,球迷們經常可以在比賽中看到裁判走向技術臺向技術代表解釋判罰的鏡頭,坐在技術臺正中的技術代表看上去就像是賽場的“權威”,或者說是法官一般的存在。
那麼,籃協到底是不是給予了“技術代表”法官一樣的權力呢?小夥伴們,如果翻一下聯賽的《官方手冊》,你會發現,其實技術代表是個“服務人士”,完全就不是現在大夥看到的官方般存在。
《官方手冊》中的描述是這樣的:技術代表是對賽區競賽組織、運動隊賽風賽紀工作進行監督和管理的工作人員。從賽前確保場館內溫度、體育器材等方面達到比賽的要求,到賽後向籃協書面彙報比賽情況,技術代表是一個忙碌的角色。
從比賽當天的聯席會議開始,技術代表就已經開始工作,會議中,技術代表通常會向主客隊宣讀一些注意事項,例如最近籃協強調賽風賽紀的工作,技術代表就會強調籃協下發的一些通知。
與技術代表一起工作的某俱樂部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技術代表會在聯席會議開始前先到賽場檢查設備。到了比賽開始前,技術代表又會特別向技術臺的負責人強調操作的嚴謹性,比賽進行時,技術臺將是技術代表的“主戰場”,他們也可以說是技術臺的權威。“他們還是會放手讓技術臺去工作,只是在特別的時候會提醒技術臺。”接受採訪的工作人員說,例如當有些現場主持人在不適當的時間發出聲音,或是有過度煽動球迷的話語時,技術代表都會進行提醒。
換言之,技術代表活很雜,管得也很廣。
在CBA,頻頻出現低級錯誤的技術臺一直是球迷和媒體詬病的對象之一。上賽季,東莞新世紀客場挑戰吉林的比賽,就曾發生技術臺加錯分數出現了“一分球”的情況,正是技術代表的提醒和解釋,才使得比賽恢復正常。
但也並非每次技術臺的錯誤都能被技術代表糾正,本賽季北京和八一的比賽中,王治郅最後0.5秒的絕殺球被判無效,但實際上因爲技術臺走表的錯誤導致八一隊應有的比賽時間變少,而技術代表也未能在現場糾正這一偏差。但技術臺出現問題時,技術代表難免要成爲被問責的對象。
在描述技術代表和裁判之間的工作關係時,《官方手冊》中用到的是“協助”、“配合”等字眼。顯然,在官方定義中賽場上的權威應該是裁判,而技術代表的職責是協助、監督與彙報。
但在比賽中,技術代表雖身處場邊,但他們的言行,卻總是可以影響到場上的局勢發展。他們對於比賽判罰的一些意見,通常會影響到比賽的進程,換言之,技術代表更像是球場上隱形的法官。
在CBA賽場上,就曾出現過技術代表“越俎代庖”決定比賽結果的事情。2009年,廣東宏遠和天津榮鋼的比賽中,在比賽已經結束的情況下,技術代表又給了廣東隊一次暫停,重新比賽6秒,正是這6秒讓結果發生了逆轉。儘管事後籃協認定技術代表的行爲是錯誤的,但比賽的結果已無法改變。
像這樣技術代表直接干預比賽的情況畢竟是少數,更多時候,技術代表對於裁判判罰的干涉,則會讓人產生一種錯覺:到底賽場上該聽誰的?2008年,北京和江蘇的比賽,最後4分37秒時,正是技術代表的“建議”,使得裁判連續兩次改變判罰,最終比賽的結果也受到了影響。
正是因爲技術代表的這種“權威”效應,當裁判出現判罰失誤時,很多人會認爲技術代表就應該擔負起職責。但當一些明顯失誤發生的時候,技術代表很多時候卻未能把比賽拉回到正軌上來。東莞新世紀和北京金隅比賽中發生的一幕並非特殊情況,2010-2011賽季,新疆和北京賽後,不少記者對比賽的吹罰提出質疑,技術代表陸坪卻表示,他只能負責技術臺的工作,對於裁判的工作不能做出評價,也不能改變現場的判罰。
技術代表是否有改變裁判判罰的權利,在籃協的官方定義中,很難找尋到一個統一的標準:“配合臨場裁判員處理技術難點”,這樣模糊的說法加上衆多的事例,讓很多人都鬧不懂,當出現爭議判罰時,是該看裁判的還是該看技術代表的。當出現混亂局面時,技術代表們作出判斷,除了依靠專業知識和職業道德之外,是否還會受到另一種力量的左右呢?這樣的拷問之下,影響的顯然不只是技術代表這一羣體的公信度,更影響到整個聯賽的公信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