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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江蘇的國家級裁判員李俊獲得2013年金哨獎,譚海、範崎等7名國際級裁判員全軍覆沒。
根據相關信息,除李俊獲得金哨之外,黃燁軍和範崎分獲銀哨和銅哨獎,三個人的獎金分別爲20萬元、12萬元、8萬元。金旗獎被霍偉明摘得,銀旗和銅旗分別是鄭煒祥和阿拉木斯,他們的獎金分別是16萬、8萬、6萬元。另外,還有數十人各自獲得5萬元獎勵。
從裁判培養的角度講,國家級的李俊超越7名國際級裁判員獲選金哨,是裁判界的一大福音。不過,這次金哨獎的評選結果,引起裁判界和裁判監督們的不少微詞,認爲中國足協應該公佈所有裁判員執法中超、中甲的分數排名,以及裁判評議小組等的評議結果。必須說清是按照裁判監督每輪給每名裁判員的打分,還是根據人爲“評議”結果決定金哨獎人選。
很多裁判界的人士希望明確三點:A、各人所得聯賽的最終評分、排名應向大家公開講明;B、評議組如何複覈的?根據什麼複覈?C、評議小組的成員基本都擔任比賽的裁判監督,他們既爲裁判打分又要爲裁判員評議,如何才能做到公平、公正?其中,某名即將獲得榮譽的裁判員,擔任裁判監督的評議組成員,在他執法聯賽時出現的問題的判罰,從沒有提交過評議組評議。
知情人士透露,在裁判監督打分的時候,國際級裁判員譚海、範崎分列第一位和第二位。後來,經過評議小組的評議,2013年執法13場亞足聯委派賽事且獲得亞足聯好評的譚海,跌出了前三名。範崎則從第二位降至第三。另外,此前有一名國際級助理裁判員按照評分應該獲得金旗,但是最後認爲他曾經有小污點而失去金旗資格。還有一種說法,一名國際級裁判曾是“金哨”不二人選,結果被認爲形象氣質欠佳而失去獎盃。不論是否屬實,但至少說明,金哨獎的評選應該有可操作性的規定,而不是靠人爲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