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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緊張籌備2013賽季中超年度頒獎典禮的中超公司近日被官司纏身,中超公司因與深圳觀塘廣告公司產生贊助協議糾紛,被後者告上法庭。
2010年9月,深圳觀塘廣告公司與中超公司簽訂《中超聯賽頒獎晚會合作備忘錄》,中超公司委託觀塘公司執行“2010賽季中超聯賽頒獎晚會”。觀塘公司承擔相應費用,回報條件是中超公司將2011年至2015年五個賽季的聯賽頒獎晚會交觀塘公司執行,且觀塘公司代理中超公司該項目的商務開發事宜。
中超公司前總經理魯俊在上任中超公司職位前,曾在深圳觀塘公司擔任總經理。魯俊在2011年從中超公司離職。據媒體報道,深圳觀塘公司訴稱,中超公司未履約,爲此將中超公司訴至法院。中超公司則稱,雙方簽訂相關文件時,曾確定爭議管轄機構爲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出現爭議應到該委員會申請仲裁。一審裁定後,中超公司不服,上訴至北京二中院。二中院審查認爲,中超公司並未提交證據,證明雙方的爭議約定由仲裁機構仲裁,故該主張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