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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下午,有微博爆料,稱孫楊涉嫌無證駕駛機動車發生事故,被交警帶走協查。此事隨着昨晚浙江省體育職業技術學院發表聲明,今天凌晨孫楊通過微博發佈道歉信而得到確認。孫楊在道歉信中稱自己“法律意識淡薄”,並希望得到大衆的諒解。
早就會開車
昨天,《青年時報》微博透露,下午14時10分左右,一輛白色保時捷卡宴與公交車發生剮蹭,據圍觀羣衆發現,卡宴的駕駛員爲奧運冠軍孫楊。據傳孫楊涉嫌無證駕駛,已被警方帶走並接受調查。此事隨即經過轉發和門戶網站的轉載跟進,在網絡上持續發酵。許多網友對此表達了自己的看法。來自哈爾濱的“我爲瘦身狂”的意見就很有代表性:“法律面前,一視同仁!”很多網友就孫楊是否有駕駛證以及此前是否曾開過車進行了“地毯式”的搜索,發現早在今年年初,戀情一度鬧得沸沸揚揚的孫楊的空姐女友曾發佈微博提到,孫楊曾開車帶她出遊。而孫楊也曾在參加某汽車品牌的活動時表示,自己會開車,但沒有本。不過也有消息稱,有知情人透露孫楊已經取得了駕駛執照。
一直無駕照
昨晚11時30分,浙江省體育職業技術學院對外發表了一份聲明。聲明稱:今天下午,我院游泳運動員孫楊駕車與公交車發生剮擦,據交警部門查實,孫楊系無證駕駛。對此行爲,我們深感痛心,同時,完全支持並尊重交警部門依法對孫楊作出處罰。今後我們將進一步加強對運動員的教育和管理,避免類似事件的再次發生。”
今天凌晨2時35分,孫楊通過自己的微博發表了道歉信:我於2013年11月3日下午14時30分,在延安路駕駛我親戚的小型越野客車被公交車追尾。事發後,我積極與交警配合處理事故,但因爲我沒有駕駛證,故與交警一同前往交警隊進行調查,到目前爲止,我還在下城大隊接受調查。此事發生後,對社會和公衆造成很大的影響,我作爲一名運動員和公衆人物,應該起到積極的帶頭作用,但我卻沒有做好本職工作。爲此,我深深地表示歉意及深刻的反省。由於平時忙於訓練比賽,法律意識淡薄,導致今天的錯誤。我已進行深刻的認識和反思。希望大家能以此爲警戒,並給我一次改正錯誤的機會。
罰你沒商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孫楊的行爲違反了第七章第99條第一項,“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這一條款,依法應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在這一條的最後還有如下表述,“有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可以並處15日以下拘留”。由此可見,孫楊的行爲一定會接受200元至2000元的罰款,至於是否處以“15日以下拘留”,則很可能需要看違法行爲的具體社會危害。在正常情況下,孫楊在這次事故中屬於無責方,目前看沒有給第三方造成任何損失,所以可能不會被處以“15日以下拘留”。但是孫楊應該通過此次事故吸取教訓,避免再在這類事情上栽跟頭。
本報記者李遠飛J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