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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平時忙於訓練比賽,對法律知識的淡薄,導致今天的錯誤。我已進行深刻的認識和反思……”今晨,
孫楊 在微博上承認自己無證駕駛車輛,併爲自己的行爲道歉。然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孫楊 作爲公衆人物,知法犯法,一句道歉還遠遠不夠。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無證駕駛將被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可以並處15日以下拘留。
孫楊 作爲明星,明知自己無證駕駛,卻多次違反道路交通法,顯然是對法律的漠視。換句話說,對法律的漠視,就是對社會的傷害以及對他人生命的極不尊重。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即使是明星,也不能因爲自己是“明星”而被減輕處罰,明星更應該以身作則,維護法律的尊嚴。近年來,各路明星們在法律面前屢屢失足,諸如吸毒、醉駕等醜聞都讓公衆嗤之以鼻,而
孫楊 此次無證駕駛,使自己歸列於此類人物,從根本原因來說,是對自己管理不嚴格,追求個性和享樂的心理在作怪,恰恰反映了他缺乏應有的法律素質。
從目前來看,在事故發生後,
孫楊 認錯態度良好,並公開承認自己的違法行爲,就連“救火教練”張亞東公開表示,決不護短。浙江
體育 職業技術學院在公開聲明中,對
孫楊 無證駕駛行爲深感痛心,同時,完全支持並尊重交警部門依法對
孫楊 作出處罰。
而對浙江省相關部門來說,不能因爲對方是明星,就減輕處罰,網開一面,反而,對明星的違法行爲更應該予以嚴懲,只有這樣,對社會的震動和警示效應纔會更加強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