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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衝過來一個刺拳,我側身躲過,右手回了一記擺拳,然後左手一記直拳……”評書?武打比賽講解?都不是,這是昨日上午何山(化名)在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受審時描述的事發經過。
1998年,年僅16歲的何山以優異的成績畢業於瀋陽市一家很有名氣的“少林”武校。
今年4月15日中午,樓下的女主人李大姐因爲漏水的事兒上樓,雙方發生了糾紛。在遭遇到高大威猛的何山一頓亂拳後,李大姐因爲頭面、軀幹等部位多次受到鈍性外力攻擊死亡。整個過程不到十分鐘,期間何山沒有使用任何工具。
爲何一點小事會讓何山對着一名婦女不知輕重地大打出手?
在2005年因爲工作上的打擊,何山患上了精神分裂一直沒治癒。“他被單位開除後,天天胡言亂語,總說身邊有什麼隱形人,我們領他四處去看病,錢花了不少但是病一直沒好。我家條件不太好,老頭在物業車庫看車,我就專門照顧他,平時根本不讓他出門。”何山的母親表示。
事發當天,何山的母親剛給他準備完午飯,然後去同小區的妹妹家取東西,就留了何山自己在家。
出事以後,何山下樓找到父親,父親幫着何山撥打了110、120,何山就在車庫等到了警方的到來。
隨後,何山被以涉嫌故意殺人起訴。經過鑑定,何山事發時處於精神分裂期,屬於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
昨日上午,何山戴着約束帶出庭受審,約束帶將他的兩個胳膊固定在了身體的兩側。
一進法庭看到半年未見的父母,何山連連鞠躬。
在描述整個過程時,何山如同在直播一場比賽或是在講一段高手過招的評書:“她衝過來一個刺拳,我側身躲過,右手回了一記擺拳,然後左手一記直拳,我的直拳打到了她的頭。她還不停地對我攻擊,我才生氣了,我又直拳……”“何山屬於限制行爲能力人,他沒有故意殺人的主觀故意;在遭到對方攻擊時他是本能的反應;他還有自首等情節希望法庭考慮。”何山的辯護律師表示。
案件沒有當庭宣判。
北國網、遼瀋晚報首席記者隋冠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