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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一個聯賽要想長久就必須要有正規的規章制度。大超聯賽能夠走到今天也正是因爲如此。中國足協的一些制度很多時候都被人們拿來調侃,他們有時也不能做到公平公正公開。但是大超聯賽的制度絕對很少出現這樣的情況,它既嚴格同時也不缺少人情味。
轉會每隊三個名額
隨着聯賽的進步,各隊對好球員的需求也在增加。因此每年都會出現球員流動的情況,大超聯賽也適時地出臺了球員轉會制度。
制度規定:聯賽一年分春秋兩個賽季,每個賽季的間隔期爲轉會期;每隊在每次轉會期內,採用3+X(每隊轉入上賽季在大超公司註冊球員上限爲三人,轉入上賽季未在大超公司註冊的球員名額不限制);未協商一致,新俱樂部需向原俱樂部繳納球員轉會費,球員轉會費:在原俱樂部效力一年,大超球員轉會費上限爲5萬元,大甲球員轉會費1萬元,大乙球員轉會費3000元;新俱樂部願意繳納該費用,球員自願轉會,原俱樂部必須答應球員轉出。
3+X的制度實際上是效仿中國足協的5+2的轉會制度,中國足協轉會制度中的“2”是兩名21歲以下的球員,而大超轉會制度中的X是大超聯賽以外的球員,他們對不在大超註冊的球員加入聯賽不限制,目的是爲了讓更多的球員參與其中。
迄今爲止,大超聯賽一共發生了5起有轉會費的轉會事件,其中最高轉會費爲2萬元,5次轉會的轉會費總額爲9萬元。其實,大超聯賽每年發生的轉會不下數十起,很多的轉會並沒有轉會費,有時只是轉入球隊的老闆給另外的球隊解決裝備或者請大家吃頓飯就可以解決了。
中國足協規定球員合同到期之後就可以自由轉會,但是大超聯賽裏是沒有自由轉會的,“很多球員踢球,老闆不但給補助,還給解決了工作,所以爲了保證老闆的付出,就取消了自由轉會。 ”
暴力後果很嚴重
全國很多城市的業餘聯賽都因爲暴力事件而消亡,但是大超能夠一直在今天還存在就是因爲它對出現暴力事件的處理很嚴格。
在規定中特別提出,“正確對待裁判員的正常失誤,理智對待輸贏。足球運動是一項公益性活動,是要不斷地提高體育文化意識和足球理念,保持聯賽的優良品質和名譽,爲大連的足球城品牌爭光。 ”
最近幾年來,大超聯賽一共發生過三起攻擊裁判員的事件,這樣的概率要遠遠低於中國的職業足球聯賽。第一次是在2012年春季聯賽,一支球隊的三名隊員攻擊裁判,結果該隊的一萬元聯賽保證金被當做裁判醫藥費,當時球員分別被處以停賽兩年、一年和當賽季的處罰。後來,三名隊員義務到大乙聯賽中去當裁判,並且還充當運水工,最後聯盟對他們的處罰減半。
今年又發生了一起攻擊裁判的事件,在事發下一週的週三,紀律委員會通過全體成員的投票結果,做出了將球隊開除出聯盟的處罰。之後,涉案球隊在網站公開道歉,對受傷裁判積極賠償,而且還向聯盟做出承諾,希望得到原諒。最終紀律委員會組織重新投票,所有60票中有46票同意他們留下。最終,這支球隊被處以從大超降到大甲的處罰,當事三名球員被大超聯盟終身禁賽!
其實,按照大超的競賽規則,出現了上述事件,球員是應該被開除的,之所以對他們網開一面是爲了業餘聯賽和職業聯賽不一樣,“我們不應該用冷冰冰的制度把人家拒絕,而是應該有一些人情味。 ”聯賽的創辦者之一金海光這樣解釋。半島晨報、海力網記者範宏基
標籤:轉會中國每隊聯賽球員